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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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选朝阳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的通知

信息来源:朝阳律协    2017-12-12

   因工作调动原因朝阳律协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一职出现空缺,为体现公平,现面向全区律师公开竞选该职,请有意向的律师按照如下规定参加报名和竞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2日至2017年12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律师自愿报名,有意向参选的律师认真填写《参与朝阳区律师协会研究类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意见征求表》,并于2017年12月22日下班之前将纸质版报送区律师协会秘书处。

三、报名条件

担任专门工作委员会的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北京连续执业三年以上;

(二)三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

(三)在拟参加的工作领域有一定影响力;

(四)对本会工作热心。

担任专门工作委员会的主任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对本会工作热心并有较强的公益心;

(三)有较多的参加本会工作的经验;

(四)在拟负责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或代表性;

(五)有自己独特的工作思路、创造性或系统的工作目标;

(六)具有联络相关部门,协调相关事务的能力;

(七)能够较好并按时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四、竞选程序

第一步,本人书面自荐;

第二步,协会秘书处审核确定申报人员的委员任职资格;

第三步,主管副会长根据自荐情况和任职资格审查情况提出主任候选人的初步建议名单;

第四步,会长会议审核,确定主任候选人名单;

第五步,主任候选人参加竞争性选举,由全体委员投票产生主任建议名单;

第六步,理事会审议决定委员会主任名单。

主任候选人需准备自荐演讲(每人不超过5分钟)。

业务研究会主任由所在业务研究会全体委员采用无记名方式投票选举产生,实行差额选举。主任的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2人。

候选人以获得参加投票的委员所投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对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

根据选举结果,以得票最高者为主任。

五、竞选时间、地点

竞选时间另行通知,竞选地点定于朝阳区律师协会会议室。

请参加选举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选举,由于选举需要半数以上委员参加方可举行,如参加选举委员不足半数,选举将被延期。

 

联系人:赵梦溪

联系电话:87706656-221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2017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1.参与朝阳区律师协会研究类专门工作委员会工作意见征求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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