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健全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规定》(朝组通〔2017〕31号)要求,对各党支部规范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做了具体规定,即:1.制定党组织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本单位主题党日制度;2.固定党日时间,确定党日主题,明确参加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请各律所党组织按照通知要求将主题党日具体时间于本周四17:00前发送至cylxdb@163.com。
联系人:宁贺 电话:87706656-210
中共北京市朝阳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12月12日
相关附件:
1.关于健全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