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近日,司法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遴选全国百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的通知》(司办通[2017]142号),对遴选律师行业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学习研究,积极上报。
请各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律师事务所遴选标准、程序自主申报,填写《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申请表》(见附件2),于1月17日下班前统一将律师事务所相关材料原件报朝阳区司法局律师证照和综合科闫宝林、董宁(办公地址八里庄北里219号楼二楼朝阳区律师协会);同时将表格电子版标清楚律师事务所名称发送cyqsfjglk@163.com。
朝阳区司法局联系人:董宁 联系电话:87706656-223
(请下载附件1、附件2)
朝阳区司法局
2018年1月11日
相关附件:
1.附件一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遴选全国百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的通知.docx
2.附件二 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