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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的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04-2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关于党建引领街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实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实施方案》(京办发〔2018〕6号)要求,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的实施方案》(朝组通〔2018〕10号)通知要求,做好我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双报到”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双报到”形式

   (一)基层党组织报到

   1.参与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朝阳区的各领域法人单位党组织,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其它类型党组织参与报到。

   2.报到形式。结合区域化党建工作,由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到所在地区的街(乡)党(工)委进行报到,报到前做好联系工作。报到工作由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负责沟通联系,并确定联系人。街(乡)党(工)委根据驻地区域、单位需求等,安排报到的单位党组织参加本街乡或下辖社区(村)的党建工作协调委员(分)会,作为成员单位,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报到的,单位党组织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报到流程见附件1)

3.时限要求。原则上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在2018年4月30日前全部完成报到。

   (二)在职党员个人报到

   1.参与范围。党组织关系在北京且居住地在北京市的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

   2.报到形式。在职党员个人回居住地社区(村)报到要依托“党员E先锋”手机端进行,在职党员通过线上报到的同时,个人回居住地社区(村)级党组织扫描二维码登记进行线下报到(流程见附件2)。在职党员的报到地点原则上必须是居住地社区(村)。党员居住地是党员本人在北京市域范围内正式居住或租住的社区(村)。根据市委组织部工作安排,除局级领导干部可以到工作联系社区(村)报到,按照社区(村)统一安排开展服务外,其余在职党员均回居住地社区(村)报到。党员居住地属于“村居合一”模式的,原则上到社区参与报到,居住地在市外或居住地在市内但暂未成立党组织的在职党员经单位党组织同意可不参与报到。在职党员居住地发生变动时,要向原报到社区(村)党组织报告,并在两周内到新社区(村)报到。新发展的在职党员,也要在两周内到居住地社区(村)参与报到服务。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报到的在职党员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3.时限要求。全市统一要求2018年4月14日、15日和21日、22日,集中利用2个周末的时间,完成党员个人报到。

   二、职责任务

   1.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任务

   一是积极报到。及时与所在地区街(乡)党(工)委进行联系,按照时间要求完成报到工作。二是参与共建。以各级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为依托,积极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发挥单位优势,共同促进区域发展。三是思想动员。对本单位在职党员回居住地社区(村)报到工作进行统一部署,讲清形势和要求,引导在职党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利用业余时间,热心参与社区(村)建设与服务。四是日常督促。对在职党员回社区(村)报到服务情况定期提醒督促,及时了解街乡工作情况和服务需求,通过“党员E先锋”平台(操作流程见附件3)随时掌握党员在社区(村)为群众服务情况,并与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党员积分制等工作有机结合,将发挥作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 在职党员的职责任务。

   一是积极报到。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线上和线下报到工作,亮明党员身份,自觉接受社区(村)党组织和居民群众监督。二是发挥作用。坚持需求导向,在社区(村)党组织的安排下,充分发挥在职党员个人特长,积极走出家门、走进社区(村),深入群众、听取民意,服务社区(村)、发挥作用。三是做好记录。在职党员要将发挥作用情况在“党员E先锋”网络平台的手机端进行实时记

   三、服务内容

   (一)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报到服务内容

对统一组织报到的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区域化党建工作,主动参加街道(乡)、社区(村)的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作为成员单位,定期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提出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的资源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共商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先进文化,共同服务群众,共建美好家园,建设休戚与共的“党建同心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二)在职党员个人报到服务内容

   1.带头遵纪守法。在职党员要带头遵纪守法、维护邻里和谐,自觉遵守各类居民公约和村规民约。回社区报到的在职党员,要按时依规交纳物业、供暖和停车等费用,主动服务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稳定。回村报到的在职党员,要定期走访联系群众、帮扶村民共同致富、维护农村稳定。

   2.主动建言献策。在职党员要主动围绕社区(村)发展、组织建设等提出意见建议。在职党员要积极参与建议的实施,帮助社区(村)不断改进工作。

   3.积极参加活动。在职党员要主动参加社区(村)的党建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活动等。要主动参与各类活动的组织筹办,结合实际,帮助社区(村)统筹资源,整合力量,打造活动品牌。

   4.开展为民服务。在职党员要立足社区(村)实际,兼顾个人特长和群众需求,充分利用社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等活动场地和设施,为群众开展党课宣讲、政策宣传、民事调解、法律援助、扶贫帮困、助残助老、关爱留守儿童、环境治理、家政服务等各类特色服务。要进一步创新和丰富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和活动载体,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四、管理评价

   做好“双报到”工作,是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应尽义务。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报到服务工作情况,将作为党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作为2018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

   五、工作要求

   1. 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把“双报到”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注重与“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其它工作任务协调配合,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在职党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要密切配合,抓好动员和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带头作表率。

   2.要坚持从严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积极参与,服务群众,树立良好形象。

   3. 区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注重选树和宣传“双报到”工作的典型做法和先进事迹,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相关附件:

1.附件1:法人单位党组织报到流程.docx
2.附件2:使用党员E先锋完成在职党员回居住地社区(村)报到操作流程.docx
3.附件3:在职党员所在单位查看本单位党员报到情况操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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