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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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朝阳区基层文化品牌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朝阳律协    2018-06-11

各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乡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增强文化品牌创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区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文化建设品牌创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朝政办发﹝2018﹞1号),并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文化建设品牌创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十类认定及奖励扶持办法》(朝文政文﹝2018﹞7号)。按照阶段性发展目标,2018年朝阳区将继续开展十类品牌的创建与认定工作。为扎实做好申报工作,做到不漏报、不漏选,请各单位参照《实施意见》及其十类认定及奖励扶持办法,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朝阳区公共文化设施、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民办文化机构、公益性文化活动、艺术团体、群众文艺队伍、文化能人(名人)、文化家庭、文化服务项目和文化交流项目参与评选。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包括公共文化设施、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民办文化机构、公益性文化活动、艺术团体、群众文艺队伍、文化能人(名人)、文化家庭、文化服务项目和文化交流项目十个类别。

   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关于推进公共文化建设品牌创建工程的实施意见〉的十类认定及奖励扶持办法》(朝文政文﹝2018﹞7号)。

   二、申报材料

   (一)公共文化设施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公共文化设施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1)。

   2、文化设施2017-2018年度工作总结。

   3、2018年内开展活动报表(包括团队活动、开展讲座、培训及组织的各类文化活动)。

   4、奖励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非必须)。

   5、设施外观及内部各活动室照片,文化公园提供外观及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

   6、2018年活动照片(不少于10张)。

   7、媒体宣传报道材料(非必须)。

   8、2016年-2018年各级领导参观考察照片(非必须)。

   9、其他能代表该文化设施服务效能及特色的材料(非必须)。

   10、《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二)传统文化传承基地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2)。

   2、基地场地照片5张,相关活动照片5张。

   3、基地相关规章制度。

   4、其他能反映基地特色的材料。

   5、《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三)民办文化机构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民办文化机构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3)。

   2、社会组织提供自荐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和事实依据(如照片、证明文件复印件等)。

   3、民营文化企业提供企业业绩及申报理由及相关佐证材料和事实依据。

   5、企业及机构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社会效益的其他材料,介绍全面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补充材料。

   6、《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四)公益性文化活动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公益性文化活动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4)。

   2、活动实施方案和总结。

   3、活动现场照片(不少于5张)。

   4、活动视频资料(非必须)。

   5、活动信息或媒体宣传报道材料等。

   6、《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五)艺术团体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艺术团体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5)。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单位提供自荐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和事实依据(如活动照片、证明文件复印件等)。

   4、单位获奖证书复印件,证明社会效益的其他材料,介绍全面情况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等补充材料。

   5、《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六)群众文艺队伍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群众文艺队伍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6)。

   2、各单位推荐材料:团队基本情况介绍以及对本地区文化服务的贡献。

   3、代表团队水平的原创作品(非必须)。

   4、奖励认定证书(原件)。

   5、近三年参加比赛活动的照片(不少于5张)。

   6、媒体宣传报道材料等。

   7、其他能代表团队成绩及水平的材料。

   8、《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七)文化能人(名人)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能人(名人)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7)。

   2、能体现文化能人(名人)成绩水平的相关奖励、证书、发表论文及作品等材料(原件)。

   3、文化能人三年内参与街乡(社区)文化工作的图片资料(不少于5张)或影像资料。

   4、文化能人个人事迹材料,着重突出文化能人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艺术修养,热心地区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当地文化活动,并为地区文化建设出谋划策,在本地区具有较强号召力和影响力。

   5、文化能人(名人)取得的学历证书、专业水平资格证书(原件)。(有则提供,不作硬性要求)。

   6、《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八)文化家庭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家庭(传统技艺)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8)、《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家庭(书香家庭)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9)或者《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家庭(非遗传承)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10)。

   2、文化家庭提供自荐报告,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和事实依据(如照片、证明文件复印件、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其中,文化家庭(传统技艺)要求自荐报告不少于800字并提交媒体宣传的纸质版、照片或影像材料。

   3、《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九)文化服务项目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服务项目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11)。

   2、提供1000字左右的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3、如有介绍相关情况的图片、视频资料等补充材料,请随申请材料一同上报。

   4、《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十)文化交流项目

   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交流项目品牌认定申请表》(附件12)

   2、《初选品牌名单汇总》(附件13)。

   3、提供1000字左右的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4、如有介绍相关情况的图片、视频资料等补充材料,请随申请材料一同上报。

   三、申报时间与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25日(周一)前。

   2、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交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按品牌类别提交至电子邮箱zmx@bcla.org.cn,纸质材料提交至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团委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19号商业楼2层202室。

     

附件:

   附件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公共文化设施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2: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3: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民办文化机构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4: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公益性文化活动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5: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艺术团体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6: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群众文艺队伍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7: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能人(名人)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8: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家庭(传统技艺)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9: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家庭(书香家庭)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10: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家庭(非遗传承)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11: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服务项目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12: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文化交流项目品牌认定申请表

   附件13:初选品牌名单汇总

 

            

 (附件表格电子版请登录cywhpp2018@126.com 自行下载,密码:65017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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