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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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 “生活困难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01-14

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根据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相关要求,春节前将组织慰问区律师行业困难党员。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正式党员,组织关系在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的生活困难党员;

“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子女因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困难。

二、对象条件

对象必须遵纪守法,积极维护国家、集体、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期间,较好地履行本职工作,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1、本人因公牺牲、因公负伤、因工作遭受不法侵犯造成人身伤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2、本人患重大疾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数额较大;

3、因意外灾害等不可预见和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家庭人身财产巨大损失,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生活难以维系;

4、配偶及子女因病、因残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

同等条件下,生活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和曾受过区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党员,可优先获得帮扶资金。

三、工作安排

请于通知之日起,各党组织按照要求申报对象,并认真填写《朝阳区生活困难党员个人情况汇总表》(附件),于1月16日(星期三)下班前报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

四、工作要求

对生活困难党员进行慰问,是各党组织的应尽职责,也是调动党员积极性、增强党组织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

 

        请将附件《朝阳区生活困难党员个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cylxdb@163.com纸质版盖章送到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五、报送时间

2019年1月16日下午17:00前

 

联 系 人:陈光    宁贺   

联系电话:85856687    85837901

 

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

2019年1月14日



相关附件:

1.附件:朝阳区生活困难党员个人情况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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