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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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之友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06-03

各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律师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不断提升我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树行业先进典型,发挥先进示范导向作用,激励全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中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经区律师行业党委研究决定,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之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比例

  先进党组织(按照申报情况评选,抽查);

  优秀共产党员(原则上按照10:1的比例申报,不足10人的申报1人;51—100人的不超过6人;101—200人的不超过8人;201人以上的不超过10人);

  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申报情况评选);

  党建之友(按照申报情况评选)。

  二、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各支部自行申报先进党组织,并根据评选项目及条件和比例,评选出本支部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报。行业党委将根据各支部申报情况进行评定,并于“七一”前夕对当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上报材料

  需提交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盖章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之友推荐和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盖党委、支部、总支章,无支部章盖所章,地区支部无章的盖司法所章)以及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提交电子版)。

  先进党组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合影(1M以上),先进个人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证件照(200K以上蓝色背景)。

  四、工作要求

  区律师行业党委将通过党组织日常工作完成情况、书记述职情况、党组织工作总结以及申报材料综合研究确定名单。各党组织请于6月5日(周三)17:00前将盖章的相关表格、事迹报至朝阳区律师协会党务工作窗口,表格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党委办公室邮箱。

 

  联 系 人:董彧蕾        

  联系电话:85858381

  邮箱:dw@bcla.org.cn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1 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 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之友评选条件.doc
2.附件1-2 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 先进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doc
3.附件1-3 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doc
4.附件1-4 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 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doc
5.附件1-5 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 党建之友推荐和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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