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律师协会党委研究决定,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党建之友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及比例
先进党组织(按照申报情况评选,抽查);
优秀共产党员(根据本支部党员数量,按照10:1的比例申报,不足10人的申报1人);
优秀党务工作者(按照申报情况评选);
党建之友(按照申报情况评选)。
二、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采取自下而上的形式进行,各支部自行申报先进党组织,并根据评选项目及条件和比例,评选出本支部符合条件的人选推荐上报。协会党委将根据各支部申报情况进行评定,并于“七一”前夕对当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三、上报材料
需提交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盖章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建之友推荐和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盖党委、支部、总支章,无支部章盖所章,地区支部盖司法所章)以及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提交电子版)。
先进党组织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合影,先进个人需同时提交电子版证件照。
四、工作要求
本次评优申报将和北京市律协党委的评优申报工作同时进行,请务必在推荐和审批表中“是否申报市级先进”一栏明确表态,区律师协会党委将通过党组织日常工作、书记述职报告、党组织工作总结PPT以及申报材料综合研究确定名单,请于5月26日17:00前将盖章的相关表格、事迹和电子版报至朝阳区律师协会党务工作窗口。
联 系 人:陈 光 卢思旭
联系电话:87706656-203 87706656-210
邮 箱:cylxdb@163.com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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