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为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朝阳区委党校律师协会分校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分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培训学习,旨在通过参观学习进一步了解党的历史,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立足本职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永做合格党员的自觉性。
请各支部自行确定培训时间、地点(必须是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并提前一周报区律协党委办公室备案。
经费补贴标准:
260元/人,人数以2016年12月组织关系在朝阳区律师协会党委的人数为准。
所需材料:
1、请示:包括时间、地点、人数、预计申请金额
2、合同:甲方: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xx党支部(总支、党委)
费用:260元×实际参加人数
3、发票:抬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委员会
项目:培训费(发票后需附费用明细表)
写有不作报销凭证字迹的门票、自驾产生的车辆燃油费、过路费、与所去地区不相符的交通费、餐费等不符合相关文件精神的票据将不予报销。
以上三项手续均需党组织书记亲笔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发票在背面签字盖章,合同签订人应为党组织书记)。所有费用均在实际发生且全部手续审核完毕后支付,出行及报销手续请务必于2017年9月15日前完成。
党校教务处联系人:刘素红
联系电话:8770 6656-210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党校律师协会分校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