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树立律师行业时代榜样,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引导和激励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带动行业健康发展,区律协决定开展“2015-2018年度朝阳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活动(以下称“双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通过开展“双优”评选活动,树立律师行业时代楷模,引领行业发展方向,引导和激励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为推进北京市朝阳区司法改革和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
二、评选原则
(一)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接受行业内外的监督。
(二)评选活动的相关规则由评选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的北京市朝阳区内的执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此次评选。
(一)优秀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条件
1、忠于宪法和法律;
2、模范遵守律师法律、法规、规章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恪守律师职业道德;
3、律师事务所成立满4年(2014年1月1日之前成立);
4、律师事务所在近4年内未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5、律师事务所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合格;
6、新设合并的律师事务所在本次评选时未满4年,但原先参与合并的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成立,且符合本条前述规定的,可以参评;吸收合并的律师事务所,吸收方律师事务所在2014年1月1日之前成立,且符合本条前述规定的,可以参评;
7、参选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还应满足以下部分条件:
(1)在服务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2)为律师行业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相关领域达到朝阳区领先水平的;
(3)为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4)热心公益事业和关心行业发展,作出突出工作的;
8、2014年1月至今在全国、本市的律师行业内获奖的律所可优先考虑。
(二)优秀律师的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积极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模范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4、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5、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执业;
6、具有坚实的法律专业理论知识,系统的律师业务知识和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
7、在京连续执业4年以上(2014年1月1日之前开始在京执业)。
8、近4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9、2015年、2016年、2017年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称职。
10、参选优秀律师的还应满足以下部分条件:
(1)为律师行业做出突出贡献或在相关领域达到朝阳区领先水平的;
(2)专业服务能力强,业绩突出,近4年内在相应专业领域主办过8件以上(含本数)案件并取得较好结果;办理过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有关专业法律事务的,可以放宽数量要求。
(3)为所在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4)热心公益事业和关心行业发展,作出突出工作的的;
(5)在业内形成良好口碑的;
11、2014年1月至今在全国、本市律师行业内获奖的律师可优先考虑。
四、评选数额
本次“双优”评选活动将评出优秀律师事务所50家、优秀律师100名、行业贡献奖50名、公益服务奖50名。
五、材料报送
申报“2015-2018年度朝阳区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的文字材料于2018年6月15日前邮寄至协会指定地址(见下),电子版材料发至协会指定电子信箱(见下),逾期不再收取以任何形式报送的材料,请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申请相关材料。
联 系 人:刘燕
联系电话:85858027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19号商业楼二层202房(红领巾公园东侧1872)
电子信箱:xlw@bcla.org.cn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2018年5月14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事务所申报表.docx
2.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优秀律师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