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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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关于开展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朝阳律协    2019-04-16

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朝阳区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从4月16日起至5月31日。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系统”尚有未办结的行政许可、备案类事项将无法启动年度考核程序,各所须等待各类事项办结完成方能进行。

   一、考核程序

   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按照网上申报、区司法局审查备案、考核结果备案公告的程序进行。

   (一)律师事务所自查

   律师事务所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本所上一年度执业和管理活动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形成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律所基本情况;

   2.在外省市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3.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4.年度执业活动开展情况;

   5.收入及纳税情况;

   6.缴纳社会保险情况;

   7.被投诉和处理情况;

   8.重大事项变更情况、重大法律事务集体研究和报告备案情况;

   9.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

   10.律师事务所受到司法行政、税务、证监等部门立案查处和行政处罚情况;本所律师受到治安处罚、收容教育、刑事处罚和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情况;本所律师受到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纪律处分情况;

   11.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网上申报和审核

   我局对提交考核申请并经市律师协会“初审通过”的律师事务所进行网上审查;“网上通过”的,按照要求进行现场考核;审查未通过的,我局会告知原因;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重新提交考核申请。

   (三)现场办理

   1.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系统状态变更为“网上通过”后,应当按照区司法局告知的现场办理时间,持下列材料办理年度检查考核手续;

   (1)加盖公章的《年度执业情况报告》原件二份;

   (2)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检查考核结果表》(一式二份);

   (3)执业许可证副本和本所全部律师执业证书;

   (4)无需上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但要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并已通过区司法局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

   (5)无需上交在外省市或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批文复印件,但要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并已通过区司法局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

   (6)无需上交履行市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有关证明材料,但要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并已通过市律师协会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

   (7)无需上交为所内聘用律师及辅助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凭证(银行划账单据复印件),但要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并已通过区司法局内部核查或网络核验;

   (8)党组织需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注:已提交过下列材料的律所不用重复提交。)

   1、学习强国APP:有党组织的律所建立学习管理组,党员注册率达到100%;没有党组织的律所,党员100%注册并加入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学习管理组;

   2、《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纸质版加盖党组织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dw@bcla.org.cn);

   3、《朝阳区律师协会入党积极分子统计表》(附件2)(纸质版加盖党组织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dw@bcla.org.cn注:无积极分子党支部交空表);

   4、2018年度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纸质版加盖党组织章,将电子版发至dw@bcla.org.cn);

   5、2018年12月之前的党费;

   6、《社会组织及其党建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加盖党组织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dw@bcla.org.cn);

   7、《2018年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民主党派人士统计表》(附件4)(纸质版加盖党组织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dw@bcla.org.cn注:无民主党派党支部交空表);

   8、有3名组织关系在本所的正式党员(至少2名专职律师),但未成立独立党支部的律所需提交成立支部的申请(详情见朝阳区律师协会官网——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及时升格为党总支或党委;

   9、独立支部党员在3名以下的持续半年以上,未交撤销支部请示的。

   二、工作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做好自查工作,认真学习《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对本所的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本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本所执业活动及律师执业行为;要认真核对填报信息,按规定组织完成本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信息填报不完整、不真实的,将影响本所和律师的年度检查考核进度;要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及时办结所内各项许可、备案业务,否则无法提交年度考核申请。同时,一旦提交年度考核申请后,在考核未完成前将无法提交其它许可和备案业务申请;申请人书面承诺应参照(附件2)模板内容填写。

   (二)现场考核时间及律所顺序:

   结合朝阳区行业实际情况,按照律师事务所中文名称的首写字母排序,分四批进行考核。(办理时间:4月16日至5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到5:30)

   第一批考核时间为4月17日-4月26日,首写字母为U-Z段的律所;

   第二批考核时间为4月29日-5月10日,首写字母为O-T段的律所;

   第三批考核时间为5月13日-5月22日,首写字母为G-N段的律所;

   第四批考核时间为5月23日-5月31日,首写字母为A-F段的律所。

   现场考核地址:朝阳区律师协会<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19号商务楼二层202室(红领巾公园东侧“公元1872商务楼”)>

   联系方式:85857037


朝阳区司法局

2019年4月16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 2019京司办发26号关于印发全市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2.附件2 年度考核承诺书模板.docx
3.附件3-1: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统计表.xlsx
4.附件3-3: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统计表.docx
5.附件3-4:朝阳区律师事务所民主党派人士统计表.xls
6.附件3-2: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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