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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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召开第七次律师权保工作联席会 多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出台

信息来源:朝阳律协    2021-01-27

   日前,朝阳区委政法委召开朝阳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联席会第七次会议,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赵红伟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朝阳分局、区司法局及区律师协会主管领导参加了会议。会上,各单位主管领导分别就各单位进一步贯彻落实“一个办法两个规则”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汇报,就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朝阳分局出台多项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措施。


   区法院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通过加强工作联动、优化执业环境、增强服务意识,在协助解决律师“会见难”、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规范线上庭审活动、推广线上服务模式、完善信息技术保障等方面,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特别是为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调查收集证据,在全市率先研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防疫期间执行案件移动工作平台”,案件代理律师在线上就可以申请“律师调查令”、获取相关法律文书。区法院后续将与朝阳区律协联合,面向全体律师举办移动工作平台的培训工作。

   区检察院表示将多措并举,提高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信息化水平,充分运用“12309中国检察网”开展辩护律师身份核查和案件绑定工作,努力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律师少跑腿。改进工作,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制度化建设;充分保障值班律师履职;把当面听取律师意见作为强化司法制约监督的重要措施。

   公安朝阳分局通过开展工作交流、推广远程会见、强化疫情应对、试点改革创新等手段,在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取得进一步成效。现在分局全部办案部门都开设了律师接待窗口,贴挂统一标识,公示接待规范,配齐服务设施,各办案部门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录入、及时流转、依法办理”并公布“法制接待室”的监督电话(010-65484886),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将经常与区律协联系沟通变为常态化,积极开展座谈交流,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区司法局和区律协就现阶段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并就有关工作提出了建议。同时,参会单位也对广大律师提出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提示。

   区检察院提示广大律师:一是在接受委托后应及时向检察机关提交委托辩护手续,在变更辩护律师及委托终结时也应及时通知检察机关;二是严格遵守会见规定和行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杜绝利用签署认罪认罚文件的便利条件进行会见的行为;三是犯罪嫌疑人委托多名辩护律师的,建议律师们事先沟通,辩护意见达成一致后,再统一提交。

   区法院提出:一是希望区律协可以把律师调解作为律所业务的重要拓展领域,引导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全面积累律师调解与诉讼对接的实务经验,共同为创新和发展“枫桥经验”贡献力量;二是希望区司法局及区律协能够全面支持推行线上诉讼模式,积极引导律师将电子送达作为参与诉讼活动的优先选项,开放在区律协备案的电子邮箱作为向律师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和途径。

   区领导赵红伟同志在讲话中指出,要充分发挥朝阳区律师协会的职能作用,及时向辖区内各律所及律师通报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朝阳分局建设各项信息化平台及使用情况。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朝阳律师”是朝阳政法系统的品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意义重大,各政法单位要充分认识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重要性。公检法三机关要以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工作联席会议为依托,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牢固树立法律职业共同体理念,积极构建新型的公检法与律师之间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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