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法律援助工作规则》有关规定,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名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1年8月2日起至2021年8月6日止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的集中申报模式。请各律师事务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积极组织发动所内有意愿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律师进行申报,律所汇总后统一向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放弃。
拟申请的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一)朝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事务所申请表、朝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见附件);
(二)律师事务所简介;
(三)律师个人简历及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四)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
(五)律所出具的律师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惩戒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条件
(一)志愿律师事务所条件
志愿律师事务所除需符合《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和办公地址均在北京市市域内;
2、近三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和行业协会惩戒。
(二)志愿律师条件
志愿律师除需符合《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条、第五条、第三十一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道正派,遵纪守法,热心公益,品行良好;
2、于申请当年在北京市司法局注册;
3、未受到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惩戒;
4、律师执业一年以上。
四、申报要求
请志愿律师事务所于申报日内将申请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yflyzzx@bjchy.gov.cn,同时,将申请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律所简介、律师简历及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和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关材料)送至朝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17室,办公时间为9:00到11:30、13:30到17:00。
区法律援助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本着满足需求、便于管理的原则,制定《朝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事务所和志愿律师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联系人:黄军 郭琪 联系电话:85965196
朝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朝阳区六里屯西里七号
附件1:朝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事务所申请表
附件2:朝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
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
2021年7月23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朝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事务所申请表.xlsx
2.附件2:朝阳区法律援助志愿律师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