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会员风采

关于举办“首届北京律师辩论大赛”的通知

2013-06-19


各区县律师协会、区县律师工作联席会、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为增强律师队伍依法、规范、诚信履行辩护职责的工作能力,深入挖掘行业英才,不断提高律师的刑事辩护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展示刑辩律师良好形象,选拨出优秀的北京律师代表队参加新一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北京市律师协会决定举办“首届北京律师辩论大赛”,现将相关组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的
  以推动首都律师队伍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促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为宗旨,以公开、公平辩论竞赛的新形式,全面展现首都律师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良好形象,不断提高辩护律师专业素质及出庭对抗能力,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行业整体素质。
  二、大赛组织
  北京市律师协会负责本次大赛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大赛的筹备组织工作由市律协具体承办。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大兴、昌平、顺义、通州区十一个律师协会及门头沟、平谷、怀柔、延庆县、密云县五个律师工作联席会负责本区县律师辩论选拔赛的组织工作,负责本区县律师代表队的组建、训练、参赛工作。
  三、大赛设置
 (一)比赛形式
  1、辩论大赛采取案例辩论的形式,共四道辩题(见附件2),以抽签方式确定辩论赛预赛、半决赛及决赛各场辩题。
  2、辩论程序参照法庭审理程序并加以简化,省略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角色,主要辩论案件的定罪与处罚。
 (二)参赛方式
  1、各区县律师协会和律师工作联席会负责组建本区律师代表队,每个区最多组建两支代表队。未成立律师协会的区县也可以组建联队。每支代表队由5人组成,包括领队兼教练1人,正式队员3人,替补队员1人。每支代表队正式队员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队员应为本市执业律师。
  2、辩论赛出场次序和控、辩双方角色由抽签决定。
  3、门头沟、平谷、怀柔、延庆县、密云县律师工作联席会组建的律师代表队中可以有一名非本区选手作为外援。
 (三)赛程、赛制
  辩论大赛为单淘汰制,分为预赛(第一、二阶段)、半决赛、决赛,并逐级依比赛成绩高低决出获奖代表队。
 (四)比赛奖项
  1、辩论大赛分设团体和个人奖项。
  2、团体奖项包括:一、二等奖各1名,三等奖2名,优秀团体奖4名。 优秀组织奖若干。
  3、个人奖项包括:“辩论大赛最佳辩手”2名; “辩论大赛最佳风采奖”2名;“辩论大赛优秀选手”5名。所有获奖情况在比赛最后宣布。
  4、决赛后举行颁奖仪式,拟邀请市司法局、市律协相关领导为获奖团体和个人颁奖。
  四、时间安排
 (一)区县选拔赛动员筹备
  7月6日至7月27日,各区县开展活动的动员工作,制定选拔赛的工作方案,筹备选拔赛。
  (二)区县选拔赛
  7月30日至8月31日,各区县组织本区“首届北京律师辩论大赛选拔赛”,遴选本区县参加辩论大赛的选手,组建代表队。
 (三)启动和抽签仪式
  9月3日前,各区县向市律协报送代表队名单,举行大赛启动仪式和抽签仪式。
 (四)预赛(第一阶段)
  9月15日进行预赛(第一阶段)。依比赛成绩高低排序前16名的代表队进入下一阶段预赛。
 (五)预赛(第二阶段)
  9月29日进行预赛(第二阶段)。依比赛成绩高低排序前8名的代表队进入半决赛。
 (六)半决赛 
  10月13日举行半决赛。半决赛共4场。依比赛成绩高低排序前4名的代表队进入决赛。
 (七)决赛
  10月27日举行决赛。决赛共2场。比赛按得分高低排名。决赛后举行颁奖仪式。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应高度重视,动员本辖区律师积极参与,做好选拔赛的组织和宣传工作,把组织好这项活动作为展示律师队伍形象和宣传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形式,采取切实有效方式选拨优秀辩论人才,提高律师刑事辩护业务水平。
 (二)各区县要认真研究比赛规则(见附件),制定选拔赛的工作方案。各区应在7月30日前将本区“首届北京律师辩论大赛选拨赛”的比赛时间安排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律协。以便市律协派员观摩。
  各区县应在9月3日前将本区县参赛代表队名单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律协。
  各区县根据工作实际科技中进行有针对性的训练,并积极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确保比赛顺利进行,取得预期效果。

   联系人:俞涛
   电话:64515917
   传真:64515910
   电子邮箱:xcllb@beijinglawyer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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