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成立党支部及党支部换届、增补委员流程
一、律所成立党支部
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区内律师事务所凡是有正式党员3 人以上、条件成熟的,要单独建立党组织。
二、党组织换届
党的基层组织任期年限分别为: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般为3年。
三、增补委员
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机构应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总支)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出缺,可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
备注:
1、请示事项须提前1个月,材料及时报送党委办公室。
2、党支部成立、换届及增补委员的相关材料,比如会场布置,人员签到表,现场照片,会议记录,投票汇总情况等,要压缩后发到党委邮箱dw@bcla.org.cn。
相关附件:
1.党支部换届(设支委会).docx
2.党支部换届(不设支委会).docx
3.申请成立党支部.docx
4.党员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