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BEIJING CHAOYANG DISTRICT LAWYERS ASSOCIATION LVSHIDANGWEI

制度六 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特制定本制度。

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三、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外,还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四、要做好会前准备,认真确定议题,并提前一周通知支部党员,并按照议题做好发言准备。

五、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中,要按照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六、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应当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填写《党支部生活手册》的相关内容;在适当范围内可以通报组织生活会的情况,并及时向党委报告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