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BEIJING CHAOYANG DISTRICT LAWYERS ASSOCIATION LVSHIDANGWEI

制度十 四必谈、三必访制度

一、为及时掌握党委下属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和律师党员的思想动态,促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党委研究决定,特建立“四必谈、三必访”工作制度。

二、“四必谈”制度

1、新发展的党员必须谈话。定期约谈新发展党员,及时了解新发展党员的思想动态,跟踪培养;

2、预备党员转正必须谈话。由党委委员与预备党员谈话,进一步了解党员在预备期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

3、新任党支部书记必须谈话。重点听取新任党支部书记工作计划和建议、告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工作要点等情况;

4、有问题的律师必须谈话。帮助分析和查找问题根源,把思想工作做在先,把矛盾和问题在事态扩大前及时化解。

三、“三必访”制度

1、新成立的支部必须走访。党委指派党委委员、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新支部成立大会,加强对新支部党员队伍建设和支部建设的工作指导,传达上级党委精神,指导新支部结合行业特色和本所业务工作开展支部工作;

2、新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必须走访。主要了解律师事务所的办公条件、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业务开展情况,了解律师事务所相关需求,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对被投诉的律师事务所必须走访。深入了解相关情况,帮助律师事务所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引导律师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建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