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职能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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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委员会大事记

信息来源:财务工作委员会    2013-05-27

【财委主任孙伟总结201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11年5月23日财务委员会主任孙伟将财务委员会自2011年3月成立以来的相关工作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做了总结。首先,在机构建设方面,财务委员会成员共有12名,选任了刘?律师秘书长,聘请了市律协财委主任阎建国律师为顾问,2011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一次会议,对相关工作作出了分工,以确保下一步的工作顺利进行,完成会长会议交办的工作。其次,财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在刘延岭副会长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在委员会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地完成了《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2011年度预算(草案)》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草拟稿)的起草工作,并报送会长会议审议决定。最后,根据财务委员会的工作分工,下一步我们将在刘延岭副会长的领导下,做好协会经费使用管理研究和探讨,向会长会议提供科学、规范使用协会经费的意见和建议;根据会长会议的要求,及时对协会年度预算调整事项和会长会议决定使用经费的事项提供意见和建议;在今年年底和下年年初,完成2011年度决算报告,总结本年度的经验和教训,为下一年度预算的编制向会长会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2012年财务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 15:00-17:00,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在朝阳律协会议室召开第一次会议,刘延岭、孙伟、丁建生、陈东辉、刘?、姜杰、刘悦到场参加了会议。此次会议围绕研究制定2012年工作计划和相关财务工作制度制定为议题展开发言和讨论,并对这些问题作出了决定。关于2012年的工作计划会议明确,首先,要制定一个内部操作的流程,尤其是预算的编制、审核、监督的流程,流程通过后即可制定相关的制度;其次,制定一个关于预算的编制、审核、监督的制度,其中包括要做到对干什么、怎么花的有效监督,包括年终对预算执行的情况进行审核(对决算的审查),各委员会的活动必须经过主管会长的同意,至少做到给主管会长进行提醒,给委员会的新年经费使用计划要付去年经费使用情况的说明,制度应当包括编制的制定方式和制定的人员;再次,分组对各委预算进行审核,其中,对预算进行监督是核心,对各委费用进行审核时,财委自己可以分组,每组可以审核一部分委员会;最后,完善活动相关的财务制度,以集中采购、定点采购为基本原则,对会议流程、标准以及活动流程、标准均做出结论。 

【2011年度财务财务决算报告和2012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完成】

       2012年3月22日星期四,完成了2011年度协会预算决算报告的编制和预算使用明细,并完成了2012年度协会经费使用预算(草案),报会长会议审核后,经律师代表大会讨论,并获得通过。

【第一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七次理事会】

        2012年6月18日财务委员会主任孙伟受财务委员会的委托,代表本届律师协会财务委员会,向理事会汇报财务委员会今年第二季度的工作情况。孙伟表示,在区司法局和律协党委的领导下,在主管副会长刘延岭律师的直接指导和财务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支持下,根据协会各工作委员会和业务研究及的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编制完成了2012年度协会经费预算,经会长会议通过后,报经律师代表大会决议通过;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在完成了协会经费预算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的有关预算编制和经费使用的流程;对有关协会经费的使用制度进行了调研,并与市律协相关委员会进行了沟通与联络,目前市律协正在制定相关规则,拟在全市律师协会统一规范执行。除此之外,根据财务委员会的2012年度工作计划,我们计划在下一季度召开四次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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