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研究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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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工作总结及2012年度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    2012-02-21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智力劳动成果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特别是2008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正式全面启动了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业务逐渐成为律师业务中重要的业务之一,律师的工作同时也推动着我国知识产权体系的完善和发展。

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自2011年4月成立以来,在司法局领导、律协领导的精心关怀和大力支持下,首先搭建了运营班子,达成了共同的努力目标;接着制定了研究会的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之后开始了发展和凝聚专业团队;确立了讲座、培训、课题研究三位一体,理论研究、实际调研、服务企业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具体总结如下:  

一、年度工作情况总结

到目前为止,我们知产研究会共召开主任会三次,会员大会五次,组织沙龙活动一次,组织律师讲座一次,组织专题研讨会两次,详细情况如下:

(一)2011年4月15日,我们召开了研究会第一次全体成员大会,到会人员11人。讨论了研究会的定位、目标、工作理念和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年度研究会的工作计划,讨论了研究会成员的具体分工与工作安排(详见附件一:第一次会议纪要)。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研究会要定位在服务同行、服务社会,做些有影响力的创新性研究工作,有利于提升朝阳区知识产权律师的专业水平,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和工作,推动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律师业务的发展。

会后根据计划,由张朝栋律师制定了《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研究会规程》,保证研究会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由俞蓉律师起草了《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方案》课题纲要,明确了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课题将作为研究会工作的重点项目,并使课题开展工作有了明确的指引。

(二)2011年5月20日,研究会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主任会及第二次研究会会员大会(会议纪要详见附件二),经过讨论,确定了研究会组织架构和详细的管理分工,修改并审议通过了《研究会规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明确了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课题研究工作的负责人。

 研究会具体分工为我本人负责研究会整体工作指导及对外资源联系工作;何薇副主任负责研究会媒体报道宣传工作;余尚东副主任负责本会活动组织工作;张朝栋秘书长负责会员管理和日常工作。

 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研究分工为:张朝栋负责:商标、企业字号、域名、网络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陈耀东负责专利、反垄断;何薇负责著作权、商业秘密;余尚东负责知识产权与海关、金融及档案管理;我本人负责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及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交易、引进。

 由于课题研究工作需要吸纳更多的知产专业律师来加入,本次会议我们还确定了扩招会员的计划,以增强研究会工作实力。

(三)2011年6月8日,研究会在朝阳区律师协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全体会员大会(会议纪要详见附件四),讨论了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研究的题目及编写方式、研究深度等问题,提出可从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企业无形资产保护、企业需求及面临问题问答等方式来编写,研究模式有待进一步探讨,并在新会员招到以后明确下来。本次会议还制定了详细的扩充会员和举办律师沙龙活动的计划。

 会后,我们按照计划逐步落实扩招工作,通过电话、网络、组织活动、现有会员推荐等方式吸纳了知识产权经验丰富的律师加入,目前我们研究会会员人数已达到56人,其中有许多是市律协商标、专利专业委员会的委员,新会员的加入极大提高了我们研究会的工作实力。

(四)2011年6月23日,我们按照上次会议的计划,在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如期举办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问题沙龙活动。来自各律师事务所从事知识产权业务的律师近四十人参加。

沙龙活动邀请了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刘勇,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黎律师及其他业内资深律师参加。活动中刘勇法官为大家讲了目前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及问题。研究会副主任陈耀东律师,为到会的律师讲了美国337程序及中国企业的应对措施。

另外,参会嘉宾和律师对我们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的工作表示赞同,大大增强了大家对研究会课题的工作信心;同时大家对课题内容展开激烈讨论,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意见,例如有些课题题目太大,有些过于笼统可更细化等等。我们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并在会后安排了各个子课题大纲的编写工作。

(五)2011年7月,根据工作安排,研究会知识产权保护课题小组分别开始了各个子课题大纲的起草工作,并计划在八月份完成后,集中讨论审核定稿。

(六)2011年8月18日,研究会根据北京市司法局办公室文件精神,在朝阳区律师协会会议室,举办了朝阳区“为CBD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法律服务”研讨会。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巩沙、朝阳区司法局副局长、区律协党委书记魏毅力、区律师协会会长赵曾海、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延岭、区律协党委专职副书记、秘书长曹宏及市律协著作权专业委员会委员王韵、市律协信息网络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华和部分律师、企业代表近四十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知产研究会秘书长张朝栋律师主持。

会上,兰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资深留美律师陈耀东,盈科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专利代理人赵成伟律师,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利代理人权鲜枝律师分别就《律师在企业参与国际竞争与反垄断中的作用》、《律师在专利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大作用》、《企业商业秘密的保护与管理》进行了专题发言;与会嘉宾及参会人员还就如何为企业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服务相关问题展开了讨论。会后,大家一致认为参加此次研讨会受益非浅。魏局长到会并祝贺今天的演讲成功,同时希望我们的律师们为企业特别是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提供更多的法律服务,也希望我们朝阳区的企业能够利用我们朝阳区的律协资源,为自己的企业发挥作用,会议的召开对于推动朝阳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七)上述研讨会结束后,我们紧接着召开了研究会内部的第四次会议(会议纪要详见附件五),讨论了知识产权保护子课题的问题,经审核各课题组提交的课题大纲,认为课题内容类似于教科书形式,缺乏深度和专业度。会上大家再次提出新的模式,认为课题内容可按照专业(纵向)分为五个模块,分别是:A商标、B专利、C著作权、D商业秘密、E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及其他;按照体例(横向)分为五个模块,分别为:1企业需求调研、2企业保护方案及制度建设、3制度操作细则(或问答)、4典型案例简介、5专项研究论文。以上纵、横向分割共计25个模块,研究者按照模块进行研究,课题组按照模块确定课题负责人或子课题负责人,并对接关联课题,最后将研究结果进行编排汇总。

每个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模块,也可选择一个模块或一个模块中的子模块。每个模块可以再按照不同标准细分子课题进行研究申报(分类标准可以自己申报),以此类推由浅入深,最终形成一个综合研究成果,按类别整合成册出版。

(八)2011年9月22日,研究会召开了第二次主任会议(会议纪要见附件六),讨论了研究会下季度的具体工作安排,并重新探讨了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的研究模式,由于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课题内容庞杂,涉及面广,需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方能全面的完成。为提高效率,结合目前研究会成员现实状况,我们认为将此综合保护课题分行业、分阶段逐步进行研究更符合实际情况,同时才能更好的保证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于是制定了子课题申报的程序和要求,发给所有会员,让大家根据自己的兴趣和专长来进行申报。

此外,制定下一阶段研究会工作计划:举行商标及专利方面的律师培训讲座各一次;举行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讲座一次,争取每月安排会员内部交流沙龙活动一次,可根据会员提出的知识产权领域内遇到的疑难问题邀请专家进行专题研讨。

本次会议通知下发后,会员纷纷申报了各自擅长的知识产权保护子课题,研究会共收到了19个子课题的申报,并根据计划召开主任会审查各个课题立项的可行性。

(九)2011年11月2日,召开第三次主任会会议(会议纪要见附件七),审核会员申报的知识产权保护子课题,经过讨论,对内容重合的子课题进行合并,对课题涉及面太窄、不适宜单独立项的子课题进行合并,最终定下12个子课题,分别是:《医疗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动漫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冶金机械领域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我国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商业秘密备案制度》、《企业品牌建设及驰名商标的管理与保护》、《特许连锁经营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传媒领域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金融领域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大学、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设立的研究》、《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会议同时定下了子课题完成的时间、进度及内容要求,具体为:

1、2011年度11月底完成子课题详细的大纲;

2、研究会审核各课题组详细大纲,如符合要求,拨付第一笔经费5000元,课题组开始下一步的研究工作;

3、2012年2月中旬,各课题组对研究的课题内容向研究会进行阶段性汇报,汇报后经研究会讨论审核通过后,拨付第二笔经费3000元人民币;

4、2012年4月中旬,各课题组向研究会提交课题终稿内容。届时研究会将邀请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审核并评优,如符合出版要求,则拨付第三笔经费2000元人民币,并根据评优结果颁发相应的奖金;

5、2012年5月,研究会将审核通过的课题报告整理成册,并根据情况进行出版及宣传工作。

(十)2011年11月5日下午两点至五点,研究会按照工作计划,在北京亮马河饭店会议中心二层万黛d厅,举办了《专利与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新趋势》专题讲座,讲座邀请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蒋志培庭长主讲,本次讲座由我们知识产权研究会主办、教育培训委员会、争议解决业务研究会协办,由知识产权研究会秘书长张朝栋律师主持,报名参加本次讲座的律师有近八十名。

会上主讲人介绍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及趋势,国外知识产权案件情况,详细讲解了专利诉讼案件及网络著作权的案件的特点,并通过多个案例总结出这类案件的关键问题,使到会律师了解了知识产权案件的前沿动态,给律师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带来极大的帮助。

(十一)2011年11月7日,我们研究会与教育培训委员会、争议解决委员会合作举办了《私募股权基金与海外并购专题研讨会》,会议由教育培训委员会副主任李炬主持,来此各律师事务所40余名律师参加。

此次研讨会由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熊智律师为大家讲了目前中国私募股权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需要改进的地方;由邀请的德国佩尔策苏伦律师事务所的苏伦博士和牛文祺律师将为大家讲了德国跨国并购业务的并购程序、注意事项等情况,同时还向大家介绍了德国律师执业情况及司法考试制度等信息。

(十二)2011年12月28日下午两点至五点,研究会在朝阳律师协会会议室举办了2011年度年终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见附件八)。参会人员包括刘延岭副会长、刘民强监事、刘晓峰监事、汪琦鹰主任、余尚东副主任、何薇副主任、张朝栋秘书长及研究会委员共36人。会议由研究会副主任余尚东律师主持。主管本研究会的副会长刘延岭律师及监事代表刘晓峰律师进行了讲话。研究会主任汪琦鹰律师进行年终总结。研究会副主任何薇律师对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研究意义进行了说明。研究会秘书长张朝栋律师对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十二个子课题进行了介绍,并对下一年度课题研究进程安排进行了讨论。十二个课题的负责人分别对课题进行了介绍,并在研究方式和写作形式方面进行了讨论,形成一致意见,以便于下一年度研究工作的开展。

二、2011年度工作体会

1.重视凝聚班子建设。建立共同的想法和目标。

2.健全制度建设,制定了研究会的规章制度,形成分工负责制,保证确定的工作有章可循、各司其职,得以实施。

3.每次的会议内容,全部撰写纪要,使工作形成延续、完整、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

4.认真制定工作规划,在实施中对具体的不合理的部分,不断修正和完善,形成新的符合实际的、可行的方案。通过讲座、培训和课题研究,使得研究会律师开阔新思路;探索脚踏实地的科学方法;调研、了解企业,将律师自身建设与服务企业形成同步。

5.确立发挥团队力量和发扬团队精神的宗旨。通过专业培训和讲座、课题研究;促进律师与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的交流和调研;由表及里的了解它们的需求,努力培养一支有业务专长代表朝阳知识产权专家水准的律师队伍。

三、2012年度工作计划

1、针对12个领域的研究课题,开展“知识产权12大热点课题研究”系列论坛品牌项目(具体计划见项目方案说明),要求课题组进行深入专项研究,走访企业或大学、研究所,形成调研报告,参考相关的中外文献,形成自己的认识、见解,完成研究报告。通过举行论坛的方式,让朝阳区更多的知识产权律师参与,宣传并推广课题研究成果。目标为:深入了解行业特点;经过翔实的调研;结合国内外的法律实践;形成创新性的著作。

2、针对上述12个课题的研究成果,形成书面研究报告,争取年内出版成册,让我们的研究成果最终应用到实务中。

3、在总结本年度申报的12个子课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扩大子课题的数量,鼓励更多的会员来申报,加强会员对业务的深入研究。

4、2012年拟定期举行律师培训活动,邀请著名专家为律师进行培训,让知识产权律师不断学习新的知识,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同时,形成律师与专家交流,探讨实际问题的解决方法。目标为了解最新、最前沿、最有价值的内容,作为研究会真正服务于律师。根据研究会整体工作安排,计划于2012年3月、12月分别举行一次。

5、完成司法局及律师协会安排的各项活动。

 

 

                      朝阳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                      

                            2012年2月20日

 

附件一:第一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1年4月15日

地点:顺风123工体店305房间

参会人员:刘延岭、汪琦鹰、余尚东、何薇、张朝栋、王中、

巫肖南、崔海江、俞蓉、唐波、张峰。

主持人:汪琦鹰、张朝栋

议题:

    1、研究会成员专业特长介绍。

2、讨论研究会的定位、目标和工作理念。

3、讨论研究会2011工作计划。

4、计划的落实和分工。

纪要:

    在每个会员介绍自己业务专长后,大家对研究会的定位及工作计划进行友好讨论,一致认为:研究会要与市律协专业委员会有所区别,定位在服务同行、服务社会,做些有些影响力的创新性研究工作,最好有利于律师业务拓展。经俞蓉律师提议和大家充分讨论,一致认为本届研究会工作以组织编写《中国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为主,讨论观点总结如下: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程度加强,尤其在颁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后,国资委要求中央企业必须执行国家战略制定保护方案,各级政府也纷纷要求辖区大型企业制定知识产权保措施,这是律师拓展业务的新机遇,同时也是知识产权律师作为专业人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义不容辞的责任。鉴于此项服务在国内同行或研究机构尚无深入研究,整体服务能力亟待提高,所以本会将此课题作为研究的主要方向,借此推动行业发展,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在企业层面的实施和执行,提升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整体保护的整体水平。

    研究会研究此课题的优势为: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人才优势,整合政府、企业与各研究机构资源,分工合作,深入研究,制定我国企业标准的保护标准方案,为律师同开展业务指引,为中国企业建立核心竞争力,走出国门,走向世界贡献专业力量!同时,在课题编制研究过程中,让更律师参与进来,组织各种国内外研讨活动,增加交流合作,增强专业宣传,提升朝阳律师的整体品牌!

  会议在汪琦鹰主任做的计划基础上,确定了2011年工作计划,并向朝阳协会提交。内容为:

    一、健全知识产品业务研究会的制度建设,确立发挥团队力量和发扬团队精神的宗旨。

    二、制定本会的规章和详细工作规划,形成分工负责制,保证确定的工作有章可循、各司其职,得以实施。

三、编写与制定《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方案》,建立中国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为朝阳14万家企业提供最优质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研究成果将汇集成书出版发行。

 四、上述课题进行中,组织本会成员与企业、政府机关、大学、研究所对子课题知定期研 究、研讨和交流等学术活动,邀请外国家专家学者来华交流研讨。

五、组织本会与大学、研究所合作,进行将大学、研究所的科技成果向生产单位转移、转让的组织TLO机构设立的尝试,这一新课题。

六、结合知识产权业务特点,为热心知识产权研究、学习的律师提供培训、积极探索参加高层次培训的方法和途径,确保培训效果。

七、扩大本会与国家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协会及社会组织进行工作交流。加强横向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八、根据朝阳律协、市律协的安排,进行各项工作。


会议最后做出如下决议:

一、汪琦鹰主任负责向协会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课题研究。

二、俞蓉律师做《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课题纲要,发给各位会员,进行子项目课题负责人申报。同时制定编写和研究执行计划和工作规则,保证课题顺利完成。

三、张朝栋律师负责起草本研究会组织制度和议事规则,在下次会议时审议表决。

四、余尚东律师负责研究会工作总结并向协会报告。

五、本会会员有义务积极宣传本会,争取更多专业律师加入和参加课题研究。本会会员有义务积极宣传研究课题,努力争取社会各界资源,支持课题研究。

 

 

附件二:第一次主任会及第二次会员大会会议纪要

召开时间:2011年5月20日下午

召开地点:金杜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参会人员:汪琦鹰、余尚东、何薇、张朝栋、崔海江、唐波、张峰、彭诚、唐勇、孙哲丹、雷蕾

请假人员:巫肖南、俞蓉、代月强、孔令杰、王中

列席人员:朝阳律师协会副会长:刘延岭  

朝阳律师协会监事:刘晓峰

主持人:张朝栋

 

议题:

1、明确研究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管理职责。

2、修改和审议研究会《规程》。

    3、安排研究会第一次活动。

4、落实课题研究管理职责和子课题分工。

纪要:

经过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在资源共享、团结协作、责任分明、高效工作的原则下,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经过协商讨论,明确了组织架构管理分工和课题研究管理的分工,具体如下:

组织架构管理分工:

    a、汪琦鹰主任负责对外资源联系工作。

b、何薇副主任负责媒体报道宣传工作。

c、余尚东副主任负责本会活动组织工作。

d、张朝栋秘书长负责会员管理和日常工作。

陈耀东副主任未参加会议,管理职责待定。

课题研究管理分工:

    a、张朝栋负责第1项(商标)、5项(企业名字、字号)、6项、(域名、网络知识产权)和11项(不正当竞争);

 b、陈耀东负责第2项(专利)、12项(反垄断);

 c、何薇负责第3项(著作权)、4项(商业秘密);

 d、余尚东负责第7项(知权与海关、金融)、8项(档案管理);

    e、汪琦鹰负责第9项(综合保护)、10项(转让、许可、交易、引进)项目管理负责人应尽快落实子课题项目执行人。

    注:上述子课题在俞蓉律师与贾颖律师起草的《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工作计划之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初稿)》(下简称《初稿》列举子课题基础上略有修改:将第11项并入第10项中,新增第11项为:知识产权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新增12项为: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

    二、课题研究按照《初稿》中的“执行计划”步骤实施,在六月下旬召开第三次会议,对各子课题的项目执行人、项目提纲和工作计划进行讨论。请各课题负责人发在六月份会议之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决定近期举办本会第一次公开活动,活动内容为:美国知识产权诉讼模拟法庭,举办地点在金杜律师事务所,活动联系人为何薇律师,举办时间及详细内容另行通知。

  四、为让更多律师参加本课题研究,本会决定进行会员扩招工作,会员利用各种途径宣传推介本会和研究课题,吸纳知识产权律师申请加入。加入联系电话010-65076016,邮箱:leilei.19831006@163.com,联系人雷蕾、张朝栋。

  五、本会将更整会员所知识产权期刊,以电子版形式免费向个会员提供。

                      

附件三: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业务知识产权研究会规程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规程 (2011年05月20日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是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学术性律师团体组织,是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的下属机构,简称“朝阳律师知识产权研究会”。

  第二条 本会以专业律师为主体,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原则,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合作与研究。

  第三条 本会主要目标:

一、搭建知识产权律师交流平台,促进行业合作与发展; 

二、开展对外宣传活动,提升知识产权律师地位与影响力;

三、研究知识产权制度,提升知识产权在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四、宣传知识产权法律,增强公众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 本会会员由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和名誉会员组成。

  一、承认本会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入会:

  (一)具有北京市律师资格;

  (二)具有三年以上知识产权从业经验;

  个人申请,经本会批准,报朝阳律师协会备案成为本会会员。

  二、承认本会章程的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经本会批准,可成为团体会员。

  三、对知识产权事业做出重要贡献的专家学者,经本会批准,可授予名誉会员。

    第五条 会员(含团体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会员的权利:

  一、参加本会活动的权利;

  二、分享分会研究成果的权利;

  三、对本会工作建议、批评的权利;

  四、优先取得本会出版物或行业信息的权利;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规程和规定;

  二、执行本会的决议,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

  三、从事课题研究,及时参加本会活动;

    第六条 会员动退会,应书面提交申请,经本会批准可以退会。一年内未参加本会活动的,自动丧失会员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本会议事机构为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一、决定本会的规程和工作方针;

  二、审议研究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三、决议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 本会执行机构为主任办公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及若干委员组成,负责具体活动的组织安排。主任办公会设秘书一名,负责日常工作。

    第九条  本会活动原则:每两个月举行一次内部活动,地点为各成员单位。

         第四章 经费

    第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1.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拨款;

2.研究会举办的各种事业收入;

3.个人、团体或单位赞助费。

  第十四条 经费使用:

1.本会主任办公会负责经费具体使用,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程经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研究会会员大会表决后实施,解释权属于主任办公会。

发布部门: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 

发布日期:2011年05月20日 

实施日期:2011年05月20日 

 

附件四:第三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1年6月8日下午

地点:朝阳律师协议会议室

参会人员:汪琦鹰、余尚东、何薇、张朝栋、陈耀东、张峰、代月强、卢二松、彭诚、唐勇、雷蕾(共11人)

主持人:张朝栋

讨论议题:

1、讨论总课题名称中是否体现文化创意有关内容;

2、谈论课题研究深度和课题最后写作方式。

讨论内容整理如下:

 一、为与政府大力推广文化创意产业政策靠近,便于整合政府资源,建议课题题目添加文化创意内容,例如改为:“企业知识产权及文化创意保护与发展战略研究”等。

二、课题总的体系可按如下三种方式编排,目前只作交流,等新会员招收工作结束后再讨论确定。

第一种:从企业管理角度分为三大部分,每一部分再按照商标、专利、版权、商业秘密等专业角度进行分类,这样就有利于企业接受,但需要研究人员充分沟通协作才能完成,增加沟通时间。该三部分为:

1、知识产权运营部分;

2、知识产权战略部分;

3、知识产权日常管理部分。

第二种:按照企业资产和知识产权在财务价值角度分模块研究,这样有利于企业管理者重视和操作,但可能体现不出研究会团体研究的价值。模块分为:

1、企业无形资产包括什么;

2、企业如何运营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第三种:以问答形式研究,将企业面临的所有知识产权问题汇总并做答成册。好处是易于各种企业使用,但也体现不出研究会的专业性,另外可能有的律所也在做类似工作。

三、扩充会员工作原则上每个会员介绍两个新会员入会,研究会通过如下方式吸引会员加入:

1、通过律协在朝阳律师网上发入会邀请的通知;

2、通过给全区律师群发短信进行入会邀请;

3、直接邀请未加入研究会的有知识产权业务的律所或律师加入;

4、通过开展沙龙、讲座、论坛的方式对参加会议的律师进行入会邀请。

四、举行知识产权律师沙龙活动的事项安排如下:

邀请本会权威会员和业内权威人士举办专业沙龙活动,在活动中介绍研究会及课题,吸引新会员加入。具体为:

1、请汪琦鹰主任邀请两个业内权威人士参加沙龙活动并进行主题演讲。

2、请何薇副主任、陈耀东副主任分别选一个主讲题目在沙龙活动中进行演讲。

3、沙龙时间暂定在6月下旬,地点定为金杜所会议室,参与人数定在50-60人之间。演讲主题与下周一之前(6月13日)汇总到蕾蕾律师处统一对外发布。

 4、现有会员邀请知识产权律师朋友参加。

 

附件五:第四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1年8月18日下午

地点:朝阳律师协议会议室

参会人员:汪琦鹰、何薇、张朝栋、俞蓉、唐勇、雷蕾、赵成伟、

刘金燕、王智慧、李倩、王珂、王东、陈增新、肖建宇、李琳

主持人:张朝栋

讨论议题:

 讨论课题研究和分工形式

内容纪要:

 经过讨论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课题内容按照专业(纵向)分为五个模块,分别是:A商标、B专利、C著作权、D商业秘密、E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及其他。

 二、课题研究按照体例(横向)分为五个模块,分别为:1企业需求调研、2企业保护方案及制度建设、3制度操作细则(或问答)、4典型案例简介、5专项研究论文。

以上纵、横向分割共计25个模块(详见下表),研究者按照模块进行研究,课题组按照模块确定课题负责人或子课题负责人,并对接关联课题,最后将研究结果进行编排汇总。每个人可以选择一个或多个模块,也可选择一个模块或一个模块中的子模块。

 每个模块可以再按照不同标准细分子课题进行研究申报(分类标准可以自己申报),以此类推由浅入深,最终形成一个综合研究成果,按类别整合成册出版。

 

附件六:第二次主任会会议

 

会议时间:2011年9月22日(周四)下午

会议地点:朝阳区律师协会会议室

参会人员:汪琦鹰主任、何薇副主任、张朝栋秘书长

主持人:张朝栋

记录人:雷蕾

会议议题:讨论知识产权研究会工作安排

内容纪要:

 经过讨论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2011年10月份、12月份,分别举行一次律师培训讲座。

根据研究会整体工作安排,计划于2011年10月份举行一次专利法相关问题的讲座,拟邀请原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蒋志培为律师进行培训;2011年12月份拟邀请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商评委的相关专家对商标法修改问题进行专题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将在讲座前一周通过朝阳律师网发布通知。

二、2011年11月份举行一次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讲座。

根据计划,为提高朝阳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研究会将以朝阳区企业为主要对象,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宣讲和培训,参会人员建议由协会或司法局出面联系相关企业。主讲人可邀请业内专家或研究会内部成员来讲。另外,在讲座结束时,可通过企业座谈或者让企业填写调查问卷的形式完成知识产权课题研究工作中企业需求调研的部分工作。 

三、每月为会员安排一次内部交流的沙龙活动。

计划每月举行一次会员沙龙活动,可定在月中或月末的周五下午,由会员提出知识产权领域内遇到的疑难问题作为研讨主题,进行研讨交流,一方面可提高会员知识产权业务水平,另一方面可利用本次活动平台交流课题进展情况及遇到问题。

四、研究会会费使用程序等具体问题。

经讨论,对研究会会费使用及支出程序形成一致意见。首先由活动项目经办人申报,经研究会主任及分管副会长批准后,通过经办人先行垫付或者向协会借支的方式支出,实际花费后再向协会办理报销审核手续。

五、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课题研究工作安排。

由于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课题内容庞杂,涉及面广,需大量的人力、物力及时间方能完成。为提高效率,结合目前研究会成员现实状况,我们计划将此综合保护课题分行业、分阶段逐步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1、子课题申报:

研究会成员根据其兴趣或经验,自行申报子课题,如按照行业可申报金融、能源、互联网、软件、医药、机械、汽车、服装等不同行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子课题,也可针对知识产权领域内某一专项问题的研究进行申报。

申报人要求是知识产权研究会成员,且需具有三年以上知识产权从业经验的执业律师。每人最多可申请两个子课题,申报须提交书面申请(申报表见附件),列明子课题题目及子课题介绍,同时要有申报人工作经历、课题组成员介绍及研究子课题的优势。申报人为子课题的负责人,负责课题组的全面工作,每个课题组要求至少有3个成员组成,课题组成员可以是研究会成员也可以是非研究会成员,不限于执业律师,但要有三年以上的知识产权业务工作经验。

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10月21日。

2、子课题审查

申报人提出申请后,研究会在两周内对申报的子课题进行审查,如符合要求,即作为子课题进行立项研究,同时给予经费和业务上的支持与指导。

3、子课题写作编排模式

根据研究会讨论制定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与管理的写作模式,建议各子课题的研究及报告写作至少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及需求;

(2)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方案及操作细则;

(3)调研报告。

4、研究会对课题组提供的支持

(1)子课题申报通过后,研究会将给予每个子课题课题组一万元的活动经费。

(2)研究会提供课题组开会或其它活动的场所。

(3)研究会可提供研究会成员与朝阳区律师协会的人力资源,来协助课题组完成课题的研究。

(4)研究会可提供课题组与社会行业协会、团体组织之间联络的介绍公函。

(5)课题组完成课题报告后,研究会可联系出版社或杂志,给予发表。

(6)研究会可提供渠道或平台,来宣传课题组研究成果。

(7)课题组完成研究报告后,课题组成员对成果享有署名权,同时研究会有权免费使用此研究报告。

(8)课题完成后,研究会成立主任评审会,对各个课题组的研究成果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并分别给予课题组10000元、6000元、3000元的奖金。

 

 

附件七:第三次主任会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日下午两点至五点

会议地点:朝阳区律师协会会议室

参会人员:汪琦鹰主任、余尚东副主任、张朝栋秘书长

主持人:张朝栋

记录人:雷  蕾

会议议题:讨论审核会员申报的知识产权保护子课题

内容纪要:

经过讨论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一、会员申报的知识产权保护子课题审核意见:

1、陈耀东律师申报的《医疗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与陈增新律师申报的《药品生产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管理》子课题合并为一个课题,并建议课题内容重点集中,内容不要太散,能够更加深入的研究。

2、代月强律师申报的《动漫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和孙哲丹律师申报的《动漫产业中法律保护与管理》子课题合并为一个课题,并建议课题内容侧重于实务操作,概念性文字可减少,内容焦点集中,不能太散,要从企业实操来做深入研究。

3、孔令杰律师申报的《冶金机械领域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子课题符合要求,可以立项。

4、余尚东律师申报的《我国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子课题符合要求,可以立项。

5、唐波律师申报的《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子课题符合要求,可以立项。另李琳律师申报的《字型、字体及字库的知识产权保护》经讨论认为该课题涉及面较小,不适于单独作为一个子课题,建议与唐波律师申请的上述课题合并来研究。

6、徐家力律师申报的《商业秘密备案制度》子课题符合要求,可以立项。

7、张朝栋律师申报的《企业品牌建设及驰名商标的管理与保护》子课题符合要求,可以立项。另俞蓉律师申报的《房地产企业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与袁娟律师申报的《百货行业的商标保护》两个子课题经讨论设计面较窄,不适于单独作为一个子课题研究,故建议与张朝栋律师申报的上述子课题合并研究。

8、张朝栋律师申报的《特许连锁经营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子课题符合要求,可以立项。同时认为袁娟律师申报的《影院管理与特许经营》及李琳律师申报的《名品折扣店经营模式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与上述课题内容会有重叠,故建议上述三课题合并为一个课题来研究。

9、俞蓉律师申报的《传媒领域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子课题符合要求,可以立项。同时认为李正宁律师申报的《电视节目板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网络体育赛事转播的知识产权问题》子课题涉及面较窄,不适于分别作为单独的子课题进行立项,故建议与上述子课题合并进行研究。

10、贾颖律师申报的《金融领域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与《金融行业商业方法的专利保护》两个子课题建议合并为一个课题进行研究。

11、汪琦鹰律师申报的《大学、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设立的研究》子课题符合要求,可以立项。

12、何薇律师申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子课题,符合要求,可以立项。 

二、知识产权保护子课题要求:

1、字数及内容要求:

上述各子课题字数应在两万字以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企业存在问题及需要

(2)相关法律制度及渊源;

(3)实际解决方案及操作细则;

(4)相关案例分析;

(5)总结性结论。

2、时间及工作进度要求:

(1)2011年11月30日前,各课题组负责人提交研究会子课题详细的大纲及课题组成员分工、成员名单署名顺序,课题组日常联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

(2)2011年12月9日前,研究会审核各课题组详细大纲,如符合要求,则与各课题组签署课题责任书,并拨付第一笔经费5000元,课题组开始下一步的研究工作。

(3)2012年2月中旬,各课题组对研究的课题内容向研究会进行阶段性汇报,汇报后经研究会讨论审核通过后,拨付第二笔经费3000元人民币。

(4)2012年4月中旬,各课题组向研究会提交课题终稿内容。届时研究会将邀请相关专家对课题进行审核并评优,如符合出版要求,则拨付第三笔经费2000元人民币,并根据评优结果颁发相应的奖金。

(5)2012年5月,研究会将审核通过的课题报告整理成册,并根据情况进行出版及宣传工作。

3、日常工作要求:

各课题组自大纲审核通过后,每月月初(5号)之前向研究会秘书处提交书面课题进展情况。同时研究会成立秘书处,负责各课题组日常联系与协调工作,由秘书长张朝栋律师、会员雷蕾律师负责。联系电话:010-65076016、13488845803、电子邮件:leileilawyer@163.com

 

附件八:朝阳律协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2011年度年终座谈会会议纪要

  

会议时间:2011年12月23日下午两点至五点

会议地点:朝阳区律师协会会议室

参会人员:刘延岭副会长、刘民强监事、刘晓峰监事、汪琦鹰主任、余尚东副主任、何薇副主任、张朝栋秘书长及研究会委员共36人。

请假人员: 陈耀东、王  中、崔海江、暴宁宁、张金盈、

史本军、杨晓晋、杨玲儿、孔繁文、秦李娟、巩志芳、郁秀梅、李  琳、贾  颖、袁  娟、

巫肖南、权鲜枝、张  鹏、张  锋、俞  荣、陈增新(21人)

未到人员:卢二松、王贝贝、彭  诚、姜懿航、方  杰、肖建宇(6人)

会议议题:1、2011年度研究会工作总结;

2、讨论申报的12个子课题大纲及内容研究事宜。

内容纪要:

一、本次会议由研究会副主任余尚东律师主持,会议开始首先由主管本研究会的副会长刘延岭律师讲话,他表示经过一年的工作,我们应该总结经验,通过研究会工作的开展能够让更多的朝阳律师受益,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协会将尽可能的为研究会提供有利帮助,希望我们知识产权业务研究会能越办越好。最后预祝大家身体健康,节日快乐。

二、由协会监事代表刘晓峰律师发言,他对我们的工作表示认可,并希望研究会能更好的为朝阳律师服务。

三、由研究会主任汪琦鹰律师进行年终总结。本年度我们知产研究会共召开主任会三次,会员大会四次,组织沙龙活动一次,组织律师讲座一次,组织专题研讨会两次。工作中,我们重视凝聚班子建设,建立共同的想法和目标,健全制度建设,制定了研究会的规章制度,形成分工负责制,保证确定的工作有章可循、各司其职,得以实施。每次的会议内容,全部撰写纪要,使工作形成延续、完整、一步一个脚印,一步一个台阶。认真制定工作规划,在实施中对具体的不合理的部分,不断修正和完善,形成新的符合实际的、可行的方案。通过讲座、培训和课题研究,使得研究会律师开阔新思路;探索脚踏实地的科学方法;调研、了解企业,将律师自身建设与服务企业形成同步。

下年度我们拟将知识产权保护课题作为重点项目展开工作,在总结本年度申报的12个子课题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拟扩大子课题的数量,鼓励更多的会员来申报,加强会员对业务的深入研究;除了继续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研究的工作之外,我们对将本年度完成的12个子课题进行出版和宣传,让我们的研究成果最终应用到事务中。此外 2012年拟定每3个月举行一次面向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讲座和律师业务培训讲座,并争取每月安排一次委员内部的交流沙龙活动。 

四、研究会副主任何薇律师进行知识产权保护课题研究意义的说明。何律师讲到,本届研究会第一次会议就提出了同一个问题,我们研究会能为企业做什么,能为律师做什么。经过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可以出一本关于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的书,这本书也是我们这一届研究会对朝阳律协的最大贡献。这本书将服务于企业,让企业知道自身的知识产权问题,这些问题应该找谁来提供帮助;要服务于律师,将资深律师的专业特长发挥出来,吸纳新律师的加入,成为资深律师对新律师的传帮带。同时这本书也要有新颖的地方,能够让给律师和企业都爱看,能把握知识产权发展的新趋势,让企业按照行业去找对应的专业律师,开拓律师的业务。

五、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十二个子课题介绍及下一年度课题研究进程安排的讨论。

一、12个子课题的负责人或成员分别就自己的课题进行了简单的说明。具体如下:

1、《医疗行业领域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课题负责人:陈耀东律师      联系人:王珂

课题组成员:张峰、陈明涛、王珂、田龙、王霄

2、《动漫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

课题负责人:代月强律师     联系人:代微娜

课题组成员:默立、李冀、代微娜、高全龙

3、《冶金机械领域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

课题负责人:孔令杰律师    联系人:任玉刚

课题组成员:毕日东、任玉刚

4、《我国知识产权的海关保护》

课题负责人:余尚东律师    联系人:丁晅

课题组成员:丁晅、李伟、刘峰

5、《软件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

课题负责人:唐波律师    联系人:唐波

课题组成员:刘金燕、张锋

6、《商业秘密备案制度》

课题负责人:徐家力律师   联系人:张伟

课题组成员:权鲜枝、廉振保、张伟

7、《企业品牌建设及驰名商标的管理与保护》

课题负责人:张朝栋律师     联系人:李琳

课题组成员:李琳、李正宁袁娟

8、《特许连锁经营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课题负责人:张朝栋律师    联系人:雷蕾

课题组成员:崔师振、宋斌、雷蕾、金颖

9、《传媒领域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课题负责人:俞蓉律师       联系人:李琳

课题组成员:周杰、袁娟

10、《金融领域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课题负责人:贾颖律师       联系人:李琳

课题组成员:肖群、韩龙

11、《大学、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机制设立的研究》

课题负责人:汪琦鹰律师    联系人:汪琦鹰

课题组成员:吴江、孔繁文、姚华、

12、《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课题负责人:何薇律师     联系人:何薇

课题组成员:王亚西、韩征

2、课题研究内容及形式的讨论。在研究会秘书长张朝栋律师的主持下,大家对课题的研究方式和写作形式及内容进行了讨论,形成以下一致意见:

(1)课题内容一定要深入不能太零散,内容要集中且涉及面不要太广。

(2)内容要新颖,要有行业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典型案例来分析,不能像教科书一样。

(3)课题写作形式不做统一要求,根据行业的特点,每个课题组自行决定。

(4)课题字数在2-5万之间。

(5)课题一定要到企业进行调研,注重实务操作,不要理论性太强。

(6)课题内容要在2012年6月份之前完成。研究会主任会有审查权,内容通过则可以出版。

(7)课题内容严谨抄袭,不能复制现有成果,要求原创,不允许出现侵权行为。

(8)课题组成员署名要明确,便于日后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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