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职能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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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2012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惩戒与调处工作委员会    2013-01-24


协会各位领导:

   根据朝阳区律师协会二〇一二年度专业委员会工作总结安排,纪处委向协会各位领导汇报近一年工作开展的情况、工作体会及二〇一三年工作计划及预算,请各位领导审议。

一、二〇一二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队伍建设

我区纪处委作为协会实施执业规范引导、执业纠纷调处与违规执业行为惩戒初查、会员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的专门委员会,自2011年3月成立至今,严格履行其工作职责,受理的投诉案件数量逐渐增多。为进一步提高案件审查质量与效率,2012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25日,纪处委面向全区律师组织委新员选报工作,邀请更多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律师加盟。

通过此次招募,纪处委扩大了自身队伍建设,吸收了一批品行良好、工作严谨、有奉献精神的优秀律师,他们多为各事务所的主任、合伙人或骨干律师。纪处委的委员人数也由成立之初的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委员十四名,扩大到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委员31名,且全体成员均为执业五年以上的律师

并交流了从事纪处工作的经验和感受。会后,委员会以电子形式将《北京市律师执业规范手册》中文件整理成册供新委员学习参考。

    在全体委员的努力下,纪处委积极开展规范会员执业行为的监督和指导活动,为提升会员职业道德操守、完善朝阳律师行业规范、维护朝阳律师整体社会形象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二)制定并落实工作计划

1、确定工作基本思路及计划

    2012年2月13日,纪处委召开了本年度第一次主任办公会议,会议在总结2011年纪处委工作的基础上,讨论确定了2012年纪处委工作的基本思路,确定了纪处委2012年工作计划。会议决定将与国内外律师协会纪处工作的交流与学习、调研青年律师执业初期违规行为的类型和特点并提出解决方案、加强与市律协纪处委工作的联系与协调、组织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开展一次执业纪律的专题培训、并在条件成熟下总结投诉案件的类型和特点,汇编典型案例等作为2012年朝阳律协纪处委的工作重点。

2、不断制定和完善纪处委受理投诉的工程程序和工作规则

以《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纪处委工作规则》为基本工作要求,纪处委还通过定期进行投诉案件的集中汇报总结与典型案例的讨论,不断完善和细化具体工作办法、明确委员会成员的分工和工作程序安排,从而提高办案效率并落实“大调解”工作方针。

2012年2月20日,纪处委主任刘江主持召开全体工作会议,主管副会长张峥到会听取2012年工作安排及审查报告进展情况,通过交流疑难案件的办案心得和经验,明确了纪处委委员审查报告的初稿和复审工作时限。

2012年2月21日,纪处委主任刘江主持召开工作会议,朝阳律协主管副会长张峥应邀到会。会议总结并通报了近期纪处委受理投诉案件的基本情况,对部分疑难案件的审查报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进一步规范了朝阳律协纪处委劝回投诉和不予立案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规则。


    2012年8月14日,刘江主任主持召开了新委员见面会,朝阳区律师党委专职副书记、区律协秘书长曹宏和区律协主管副会长张峥应邀出席会议,参会的还有副主任刘玉明、李峥,秘书长徐汝华,区律协行纪部负责人张源以及19位新委员。会议对新委员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介绍了办案流程和办案规则。

2012年7月2日,纪处委刘江主任主持召开全体工作会议,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党组书记荣容、副局长魏毅力、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峥、监事长柴志伟、秘书长曹宏及监事李刚应邀到会。会议通过对2012年上半年投诉案件的受理及审理情况进行总结以及对疑难案件的集中讨论交流,并就以下案件处理中的问题达成共识:律师执业收费应当严格遵守北京司法局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律师收费管理办法,违反该办法收取律师费的行为原则上被视为违规执业;对投诉案件的证据审查原则上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公平分配举证责任,证据认定以尽可能回复案件事实面目为基本原则,不应排除自由心证之方式审查、认定证据;符合投诉立案受理条件的,能够调解结案的应当尽快调解;不能调解结案的,尽快进入受理及审理程序,提高办案时效;建议设立约谈制度,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如果被投诉人遭受三次或三次以上的投诉且查证属实的,则纪处委主任可以约谈被投诉人及其律所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书面要求被投诉人进行整改;对于调解结案的案件,要求投诉人及时签署有关撤诉的书面意见,完善结案手续。

通过对案件办理过程中难点问题的点评和指导,对纪处委委员的工作不断提出要求。委员们在审查案件时要坚持维护律师依法正当执业的行为,同时对于严重违规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要严格审查处理上报,始终要秉持细心、认真、谨慎的工作态度,为促进朝阳律师队伍的和谐发展付出努力。

3、 坚持每周三全天值班制度,认真完成投诉接待工作

自2011年5月份以来,纪处委确立了委员和区律协理事每周三接待律师投诉的值班制度,每一位委员都能认真配合理事完成接待工作,并对理事不能调解的案件进行初查,高标准完成投诉审查报告。

4、开展业务培训和调研计划

(1)参加律协组织的培训

2012年2月21日,纪处委参加了区协律管委组织的律所薪酬设定管理研讨会,朝阳律协赵曾海会长、律管委主管副会长王清友参加会议。研讨会邀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杜慧力律师作了《关于金杜计点制分配模式》的主题发言,纪处委就如何规范律所和律师执业管理事项,与各位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沟通。

2012年8月31日,区纪处委委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了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处委组织召开的纪处工作培训。市律协副会长张小炜到会并对律师行业纪处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市司法局律师监管处副处长朱玉柱,市律协纪处委主任高警兵,副主任朱永锐、市律协行业纪律部张翠珍参加了会议。会议通报了近几年北京律师行业发展的状况及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情况,并对进一步做好行业纪律处分工作建议。会上还特别就投诉案件审查报告的撰写、纪处工作规则的适用、秘书处行业纪律部工作流程三个主题进行了讲解。

(2)对委员进行内部专业培训

 2012年8月14日,在刘江主任主持召开的新委员见面会上,纪处委面向全体委员,特别是委员会的新成员,从不同角度分别介绍了纪处委审查案件的基本流程、工作方法等,分享了在市律协纪处委委员期间的工作经验和体会。全体委员对于受理投诉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工作开展方法、工作文书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对于指导和帮助委员开展案件审查奠定了一定的专业基础。会议强调了纪处委工作在律协中的重要作用并对新委员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三)工作体会

总结纪处委2012年的工作,我们深刻体会到:1、各级领导高度重视,鼎力支持是纪处委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2、全体理事积极参与、化解矛盾是纪处委工作成效的重要支撑。3、全体委员勤恳奉献、严守纪律是纪处委工作持久的重要基础。

二、工作特色及案件审理情况

在遵循各级领导指示的基础上,结合朝阳律师的现状,纪处委通过认真讨论确立了朝阳律协独特的“大调解”及“理事调解负责制”的工作指导方针。这一指导方针以制度方式在《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工作程序规则》得以落实。在朝阳区纪处委的日常工作中,首席调解人在接待投诉案件之日30日内要亲自进行三次调解,三次调解仍不能达成和解的,首席调解人将连同调解工作记录及调解不能的书面意见与投诉资料一并移送到纪处委审查庭处理。“大调解”的工作特色不仅能够及时解决投诉人和被投诉人之间的纠纷,而且还充分调动了理事们的工作热情,使纪处工作变成了我区律协的一件大事,做到领导重视,理事参与,委员积极,成绩斐然。

2012年朝阳区纪处委共接待投诉案件127件,其中撤诉2件、劝回29件、调解中25件、结案37件、立案审查24件、审查完驳回投诉8件、建议处分2件,总计为当事人挽回了237.73万元的损失,收到感谢信3封、锦旗4面。

纪处委在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既定基本工作思路与原则,取得了相当不错的工作成绩,基本实现了“大调解”的工作指导方针,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贯彻了既要有效惩戒违规执业的律师和律师所,又要维护朝阳区律师的整体形象,促进朝阳律师队伍的和谐发展的基本工作指导思想。

三、二〇一三年工作计划

1、积极配合与落实律师事务所巡查检查工作

    2012年6月13日,北京市律师发布了《北京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律师事务所巡查检查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区律协的具体工作部署,纪处委将投诉案件的处理与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律所日常管理制度的完善研究相结合,积极配合区律协的巡查检查工作安排。一方面联合相关部门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进行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另一方面对2011年以来受到行政处罚、行业纪律处分的律师事务所的规章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事务所接案登记情况、财务管理情况以及卷宗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进一步为上级主管部门细化巡查检查工作的关键点和重点对象范围的确定提供可靠依据。

2、加强与市律协行业纪律部和纪处委的联系,理顺工作协调机制。

随着案件审查量的增多,区律协纪处委与市律协行业纪律部及纪处委的联系将会更加频繁。为此,纪处委将会进一步加强与市律协纪处委有关人员的对口联系,理顺工作对接机制,取得市律协行业纪律部和纪处委对我区律协纪处委工作的支持和肯定。

3、坚持委员值班制度

坚持每周三的委员值班制度,认真完成投诉接待工作,畅通的投诉渠道有利于更好更快的化解矛盾和纠纷,长效沟通机制也有利于办案效率和办案水平的迅速提高,真正将大调解的工作原则落到实处。

4、继续培训及业务交流,加强队伍建设。

2012年纪处委完成了第一次委员扩募,为使各委员尽快掌握纪处工作的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能力,拟在2013年举办两次大型培训,两次业务研讨会,内容涉及投诉案件的处理程序、纪律处罚的相关法规和规则、审查报告的撰写等。

5、组织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开展执业纪律的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执业风险防范意识。

根据目前案件受理投诉的情况,纪处委认为目前很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律师费收取、承揽业务等过程中存在模糊甚至是错误认识,导致此类投诉比例较高,尤其是在明年事务所纳税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规范律师收费行为显得尤为必要。纪处委计划开展针对事务所主任的专题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提高执业风险的防范意识。

6、调研青年律师执业初期违规行为的类型和特点并提出解决方案。

在朝阳律师行业中,有着较高比例的青年执业律师,他们面临自谋生存、自谋发展的问题,在执业初期面临巨大压力。针对青年律师在执业初期违规执业行为高发的特点,纪处委计划选取一批有代表性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引起律师行业和律师群体对青年律师执业成长的高度关注,并摸索出解决青年律师执业初期违规行为高发的有效机制。

7、总结投诉案件的类型和特点,继续为汇编典型案例做准备。

为进一步提高朝阳区律师的执业风险意识,纪处委将在总结案件类型的基础上,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汇编部分案例制作成内部刊物,通过发放内部案例汇编、开展座谈、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提高我区律师的执业风险防范意识。

四、二〇一三年品牌活动说明

1、律师执业管理规范咨询绿色通道

    由朝阳区纪处委主任、副主任组成“朝阳区律师执业管理咨询团”,开通电话及邮件咨询通道,面向朝阳区律师事务所进行律师执业纪律规范的咨询。第一季度由刘江主任负责,第二季度由副主任刘玉明律师负责,第三季度副主任青松律师负责,第四季度副主任李峥律师负责,通过咨询工作,加强对执业纪律的深入宣传以及对律师防范风险意识的教育,从而实现事前预防,不断提高朝阳律师的执业素质及律所管理水平。

2、执行并完善事后约谈制度

    将2012年违纪较多的律师事务所(5-10家)及2013年经纪处委立案审查并查证属实的投诉案件超过3件(含3件)的律师事务所列为约谈对象,由纪处委约谈被投诉人及其律所负责人。约谈内容包括:行业纪律的教育宣导、完善管理的关键措施以及限期整改的具体要求。此后由纪处委结合上述内容对被约谈的律师事务所进行整改回访。除此之外,被投诉人及被投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还将被要求参加纪处委的执业纪律专题培训。

                                         朝阳区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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