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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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会2012年度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刑事业务研究会    2013-03-18

        2012年,刑事业务研究会经历了忙碌而充实的一年。在律协党委、律协各位领导的关怀指导下,我们加强了组织队伍的建设,也进行了关于收集整理优秀辩护词、编写办案指引的探索试验性的工作。特别是刑诉法修改后,以相关实施细则、司法解释的制订修改为中心展开的一系列工作,体现了我们朝阳律师在我国刑事法律修订过程中的突出作用,也为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做出了一个基层律师组织的应有贡献。现将2012年刑事业务研究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建设工作

        2012年7月6日刑事业务研究会召开全体会议,副会长杨晓虹出席会议,详细传达了会长会议关于刑事业务研究会品牌项目的指示精神,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导性意见。本次会议确定了增补的6名委员,增选了3名副秘书长,为本会注入了新生力量。

        二、开展刑事业务培训

        1、2月23日,焦鹏律师给朝阳青年律师就刑事案件办理中的风险及相关证据处理技巧等内容进行培训。

       2、5月22日,为了帮助律师正确、深刻地理解新刑诉法,焦鹏律师给律师做了新刑诉法专题培训。

        3、为了使律师更好、更快地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给辩护工作带来的转变,把握新刑诉法给辩护律师带来的机遇和工作空间,提升防范潜在法律风险的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刑诉法修订后辩护律师工作内容的转变》研讨会。近百名从事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参加了此次研讨会。焦鹏律师在研讨会上做主题发言,并进行了题为《法庭审理阶段辩护律师工作的转变》的专题报告。 

       4、2012年10月20日,中国法学会举办新刑诉法培训班,邀请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体制与工作机制改革办公室主任黄太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王军、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戴长林,及焦鹏律师作为授课老师。焦鹏律师作了题为《新刑诉法下的辩护空间与风险防范》的讲座。 

        5、2012年11月3日下午,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陈卫东教授和山东王国红律师面向全市范围内律师举行 “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论和实践”讲座。焦鹏律师主持了律师实践部分的讲座。 

        6、11月18日,焦鹏律师作为北京市律协阳光导师为青年律师讲解了新刑诉法下的证据问题。 

       三、参加刑诉法贯彻实施的研讨会

       1、4月13日,我会焦鹏律师参加了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就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召开的建议研讨会。庞正中、钱列阳律师均做了重要讲话。焦鹏律师围绕刑事诉讼法修改的条款对如何制定实施细则以保障和维护律师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5月28日下午,全国律协在北京中苑宾馆召开“律师会见规则”制定研讨会。全国律协副会长金山、副秘书长里红出席会议。会上,强调了刑诉法修改后全国律协开展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制订“律师会见规则”的相关要求。我会焦鹏律师参加了研讨会,并结合律师会见中的问题,对规则应包含的内容和相关条款发表了意见。会后,焦鹏律师被安排作为该规则起草小组执笔人之一。

        3、6月5日,钱列阳、焦鹏律师参加《律师在侦查阶段行使辩护权工作规定》座谈会。参加本次会议的有市公安局法制办法规处高春处长、市局预审总队法制处副处长朱伟琳等一行四人,市司法局法制处处长李娜、副处长石运通,律师监管处副处长柴磊,法援处副处长任彦超,市法援中心副主任张斌等部门负责人。与会人员通过对上述工作规定的研讨,深入研究了刑诉法中涉及的多项热点问题,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工作的统筹性、协调性。 

        4、7月21日,北京市遭遇了61年不遇的特大暴雨的侵袭。首都市民的生命财产受到巨大损失,城市乡村的道路设施受到了严重破坏。北京律协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灾害,及时组织交通、保险、刑法、劳动、医药卫生等领域律师召开会议,就灾情涉及的法律问题、已经或可能引发的法律纠纷进行分析,从社会和法律角度进行研究并提出了促进依法行政、解决纠纷的建议和对策。我会焦鹏律师参会并负责整理了《关于“7.21”特大自然灾害相关法律问题及建议的报告》,市律协将报告报市委政法委,并按照市委政法委领导的批示送交有关单位,对市委、市政府开展善后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5、7月23日,市律协组织座谈会,对公安部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研讨,我会焦鹏律师参加会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6、8月1日,市司法局法制处召开“律师辩护工作中会见及阅卷相关问题”座谈会。市司法局法制处李娜处长、律师监管处朱玉柱副处长,检察官代表刘哲、于学德、马若怡、张文秀参加座谈。我会焦鹏律师参会并就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的会见、接受委托、通知、阅卷等一系列问题与检察官进行了激烈而友好的讨论。 

       7、9月27日上午,市司法局、市律协召开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座谈会。市委政法委法制处副处长周军,市公安局法制办主任杨进,市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王志坤、公诉一处副处长张海军,市高级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王海虹、刑一庭副庭长余诤,市安全局预审处副处长宋宝光,市司法局法制处处长李娜、律师监管处副处长柴磊,市法援中心副主任张斌,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小炜、秘书长高鹏、副秘书长王笑娟等领导参加了会议。我会焦鹏律师参会并发表意见。

        8、11月15日上午,市委政法委副巡视员、法制处处长崔杨,副处长周军一行到北京律协调研,就贯彻落实刑诉法修订案,听取北京律师的意见与建议。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律师监管处副处长柴磊;市律协会长张学兵,副会长张小炜,秘书长高鹏等十余人参加了座谈。以杨晓虹、钱列阳、焦鹏等朝阳律师为主的律师代表团参会并发表意见。 

        四、参与立法,提供律师建议

        为了使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得到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北京市相关司法、法制部门都着手制订相关解释、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为刑辩律师争取权利,刑事业务研究会的律师们积极参与到规则的制订工作中,对立法、司法机关制订的细则条文提出律师意见。

        1、4月13日,焦鹏律师在全国律师刑委会召开的《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细则》建议研讨会上,对如何制定实施细则以保障和维护律师权利等方面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田文昌主任要求,会议决定由焦鹏律师负责组织起草刑诉法实施细则律师建议稿。五一期间,焦鹏律师组织起草组成员进行了封闭式撰稿工作,逐条研究实施细则建议稿条文,并负责最终统稿,形成了《刑诉法实施细则律师建议稿》,报全国律协,获全国律协刑委会认可。

         2、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律协征求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修改意见。我会焦鹏律师参加了《解释》的研讨,并提出修改意见。

        3、7月23日,全国律协组织座谈会,对公安部修订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进行研讨,我会焦鹏律师参加会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 

        4、《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指导意见》是北京市委政法委牵头、北京市高院主持的落实刑诉法系列规范文件之一。我会焦鹏律师和韩嘉毅律师对该《指导意见》提出修改意见。

        5、7月27日,焦鹏律师参加了北京市律协“7.21特大自然灾害相关法律问题” 研讨会。会后,由焦鹏律师统稿形成了《关于“7.21”特大自然灾害相关法律问题及建议的报告》。报告报送市委政法委,受到市委政法委的肯定和好评,并被传送市政府相关部门传阅。

        6、司法部拟制订有关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部门规章。我会焦鹏律师和韩嘉毅、张青松律师代表全国律协刑委会起草。

       北京市政法委开展关于律师在侦查阶段辩护工作的调研,我会焦鹏律师执笔起草了《调研报告》。

        五、开展征集优秀辩护词和草拟业务指引探索、试验工作

        为了提升朝阳区刑辩律师的业务素质,研究会开展了优秀辩护词征集工作,并决定整理拟订《律师刑事业务指引》。

        本研究会正在积极制定相关的业务操作指引和规范文本。根据朝阳区律师业务的特点,积极调研,制定出符合实际的操作规程,整理推广朝阳区《律师刑事业务指引》,为我区律师办理刑事业务提供便利。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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