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律师事务所报送
《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意见》(司发〔2015〕9号)和市司法局《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在全区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请各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结合律师事务所实际情况制定律所内部详细《全面依法治国教育的实施方案》,于2015年7月25日之前将电子版报送至邮箱bjscyqlsxh@163.com ,邮箱内容注明“**律师事务所报送依法治国实施方案”。联系人:张晓旭 87706656-209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