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研究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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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2011年度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金融业务研究会    2011-12-13

 

在北京市朝阳区第一届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挂牌的大好形势下,今年3月,作为协会理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之一的金融证券业务研究会(以下简称金证研究会)正式成立。自成立以来,在协会各位领导的关注和指导下,在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金证研究会围绕加强朝阳区律师在金融证券业务领域的理论研究和业务交流这一宗旨,积极开展一系列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现将近阶段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则

 1、金证研究会的组建

 2011年3月7日,协会第二次理事会表决通过了包括金证研究会在内的各专门机构主任和副主任名单,金证研究会由敬云川担任主任,副主任包括孙为、杜玉松、李志强、郝志刚。其后,金证研究会经推选产生了秘书长、副秘书长、顾问及委员人选,并由协会会长会议审议确定。

 目前,金证研究会的组织架构为,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名、顾问1名和委员若干名,共计22名成员。各成员均为所属律师事务所的骨干力量,在金融证券领域各有所长。各位成员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展所长。

  组织架构确定后,主任敬云川即召集各位副主任和秘书长召开了金证研究会的初次碰头会,就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进行了初步沟通和交流。

 2、金证研究会工作规则的制定

(1)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畅谈工作计划,初论工作规则

 金证研究会组建后,主任敬云川即组织人员起草了研究会工作规则的初稿,并就未来工作方向提出了初步构想。

 4月初,金证研究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邀请协会杨光副会长与会,就金证研究会的作用和任务发表了重要讲话。通过该次全体会议,委员们加强了彼此间的联系,并就金证研究会的宗旨和未来目标达成了共识;会上,各位委员还对年度的工作计划和起草的工作规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2)审议通过工作规则

 在第一次全体会议达成的共识之基础上,金证研究会各成员献策献力,对工作规则的初稿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和细化。2011年5月18日,金证研究会第二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了《金证研究会工作规则》。

 该规则分为八章,共31条,涵盖了金证研究会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委员的职责和义务、入会与退会等各项规定,有力保障了金证研究会工作有序、高效的开展。该规则是体现金证研究会宗旨的重要文件,其制定出台对于金证研究会未来的工作方向起到了指导性的作用。

 二、明确工作方向,制定和落实年度工作计划

 遵循研究会宗旨,为加强朝阳区律师在金融证券业务领域的研究和交流,提升朝阳区律师在该业务领域的业务素质,金证研究会明确了核心工作方向,并在此基础上拟定了2011年度的工作计划。即通过开展各类高规格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促进朝阳区律师在金融证券业务的交融汇通;同时,通过整理汇编金融证券法律实务操作方面的信息和资料,为朝阳区律师提供更有价值的业务资讯。今年,金证研究会在上述方面成功做出了以下尝试,并取得不俗的效果。

 1、成功举办“律师证券法律业务”专题讲座

 今年8月,金证研究会特别邀请中国证监会法律部胡宝海副主任作为主讲嘉宾,专门举办了“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讲座,以帮助朝阳区执业律师深入学习和了解中国证监会最新颁布的《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执业规则)。近百名执业律师参加此次讲座。

 在专家讲解结束后,参与本次讲座的多名律师还就实践中如何遵循和适用该规则,以及具体从事证券法律业务中的所遇到实际问题,与专家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大家均表示,本次讲座非常精彩,对于执业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收获很大。

 朝阳区执业律师近万人,约占北京市律师人数的40%;律师执业机构660余家,全国大型律师事务所绝大多数聚集在朝阳区,其中以证券法律业务为主要服务领域的律师事务所以及主要从事该等业务的律师均不在少数。因此,举办针对《执业规则》的高规格专题讲座,适时的满足了朝阳区律师对从事证券法律业务实务方面的切实需求,获得了极好的效应。有多名律师在讲座之后致电金证研究会,希望今后能够多多举办此类活动。

2、与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洽商筹备业务交流,并已达成共识

今年9月中旬,敬云川主任应邀出席了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服务类会员授牌仪式,积极组织金证研究会与交易所管理机构加强联系,探讨并策划金证研究会与此类机构的业务交流活动。目前已达成了定期交流的初步共识,并拟在近期举办相关业务活动。

3、参加全国律协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的工作会议,并参与《证券法》的评估工作

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全国律协在今年下半年开展了《证券法》的实施评估工作,并就该法提出修改完善意见。今年7月,敬云川主任作为全国律协金融证券委的委员,在北京参加了全国律师协会金融证券委工作会议,并具体参与了《证券法》的评估工作。计划与全体委员共享评估成果。

三、明年工作展望及规划

下一年工作计划:【待定】

1、跟踪国家立法机关、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金融证券业务监督机构最新立法进展,就其中一到两个与律师业务相关的法规或规定进行研讨,提出立法建议;

2、邀请金融证券业务监督机构代表介绍最新监管规定及对提高法律服务水平的建议;

3、召开小型研讨会,请监管部门代表、律师代表及全国律协、北京市律师协会相关业务委员会参与交流讨论,就律师从事证券业务、银行业务的执业规则和操作指引提出意见和建议;

4、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法律业务和政府监管等问题进行研究和交流;

5、配合并协助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部开展工作。

6、与外国律师所开展专题业务交流活动。

7、就专题业务问题开展论文征集和比赛活动。

 

朝阳区律师协会金证研究会

主任:敬云川

201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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