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职能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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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2011年度工作总结

信息来源: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    2011-12-30

一、年度工作情况

1、权益保障调研工作

各专门委员会成立之初,区司法局领导和协会党委均要求将“摸清情况”作为各专门委员会的首要任务。为了贯彻这一指示,权保委启动了对本区律师职业状况的专题调研工作。本次调研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工作是起草调查问卷;第二阶段的工作是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第三个阶段的工作是统计、汇总、整理调研报告。目前第一阶段的工作已经完成,第二阶段工作开展的时间等待秘书处统筹安排。

2、个案维权工作

权保委成立以来,共收到两起个案维权申请,权保委均迅速响应,积极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11年3月5日,富程律师事务所王全璋律师在辽宁省抚顺市进行代理工作时被当地行政机关人员殴打,随身携带物品被扣押。接到维权申请后,权保委张起淮主任立即与当地警方取得了联系,要求当地警方尽快立案调查,公正处理,保护律师的人身安全和执业权利。

2011年9月13日,京国律师事务所的崔家楠律师在朝阳区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被法院工作人员殴打。接到维权申请后权保委及时对崔家楠律师进行了慰问,并向上级律师协和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报告,随后又参加了市司法局牵头的协调工作。经各方努力,朝阳区法院向崔家楠律师赔礼道谦并给予了经济赔偿。

3、学习培训工作

鉴于首届权保委缺乏工作经验,权保委于2011年11月11日专门邀请了市律协权保委皮剑龙主任对权保委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专业培训。皮剑龙主任就当前律师的执业环境、权保委的职责、工作原则、方式及区权保委与市权保委的职责分工与配合等问题进行细致的讲授,使全体委员对权保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

4、行业维权工作

2011年8月26日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初审了刑诉法修正案,8月30日对外公布并向社会征求意见。2011年9月21日,权保委与争议解决委员会、刑法业务委员会联合举办了刑诉法修改研讨会。研讨会以维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各项权利,降低执业风险,保障刑事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为重点进行了深入的研讨,最终汇集形成了书面意见提交全国人大法工委。

二、年度工作体会

1、团队建设至关重要

做好权保委的各项工作,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工作团队。现有团队存在两大问题:一是人数较少;二是缺乏经验。权保委希望发展一批新的委员,同是强化业务培训,如有条件应组织委员到兄弟省市的律协权保委进行学习,取经。

2、规章制度不可或缺

权保委成立之初即认识到建章立制是首届权保委的重要使命。一年来的工作摸索证明,缺乏明确的规章制度和具体的操作规范,权保工作就难以高效、有序的开展。下一步,权保委将重视建章立制的工作,尽快起草各项规章制度,请理事会和监事会给以予指导。

3、区级权保委如何开展工作是一个新课题

主动接受市律协权保委的指导,积极学习市律协权保委的工作经验是完全必要的,但区级权保委不能完全照搬市权保委的工作模式。区级律师协会经费不足,秘书处人员有限等制约因素短期内是难以消除的。如何在各项条件有限的前提下将权保工作做的有声有色,是区级权保委面临的共同课题。权保委今后将加强与兄弟区权保委的联络和交流,共同探索权保工作的新路子,新模式。

三、下年度的工作设想

1、做好发展委员和学习培训工作,优化和壮大权保工作团队。

2、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争取在明年上半年出台《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工作规则》、《朝阳区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个案工作流程》及其他规章制度。

3、完成第二、第三阶段的权益保障调研工作。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权益保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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