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完善研究会组织机构建设
今年3-11月,先后召开了5次全体会议、3次主任工作会议,商议确定了本研究会工作机制、议事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阶段工作总结,并按期向会长会议书面报告。
选举研究会主任一名、副主任四名、秘书长一名、委员十人,共计成员十六人。
8月3日,增选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杨晓林律师为民事业务研究会秘书长。
设立了婚姻和家庭课题组。由本研究会副主任陆俊熙律师、秘书长杨晓林律师牵头负责。
医疗侵权纠纷业务课题组。由本研究会副主任王良钢律师牵头负责 。
二、建立和完善研究会运行机制
主任职责:负责统筹研究会全面工作,召集主持主任会议、全体委员会议。
副主任职责:协助主任工作,按照分工分管各研究小组工作及课题、业务调研及其他活动。
课题组:根据民事法律范畴分类和实际情况,设立课题组,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兼任课题组长。
主任联席会议:每月例会,由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参加,汇总当月工作进展,研究下一步工作。
全体会议:研究会全体委员按季度召开例会,总结季度工作,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根据研究会工作安排,可召开临时全体会议或举办全体委员参加的活动。
活动制度:无故缺席研究会活动两次以上、劝退出研究会。
三、研究会成员内部业务研讨
婚姻和家庭课题组:确立了涉港澳婚姻家事法律交流课题、大陆最新婚姻家事审判实践研讨两个研讨方向。
医疗侵权课题组:确立了医疗单位侵权行为防范管理机制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机关医疗侵权行为管理指导机制两个业务研讨方向。
重大业务研讨活动前内部研究、交流活动:每次面向协会的大型活动前,首先向内部委员通报活动主题、主讲嘉宾、研讨内容,通过电子邮件进行充分的交流准备。
秘书长杨晓林律师代表本会主编制作了“家事法苑”婚姻家庭法律资讯简报,逐期送达每位委员进行业务交流,累计已发27期。
鼓励研究会委员将业务研讨活动与本人业务工作结合,努力促进研究会委员之间的业务合作、共同发展。
四、面向协会律师开展重点业务交流活动
离婚对网络上市公司的影响法律专题研讨会;
香港律师与北京律师关于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研讨沙龙。
五、离婚对网络上市公司的影响法律专题研讨会(沙龙)
经协会秘书处大力协助,通过网站向全区律师通知;
2011年6月29日在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召集举办;
50余名朝阳及北京律师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雷明光、副主任王芳、副秘书长卢明生参加本次活动;
研讨主题:“离婚对网络及上市公司的影响”;
主讲嘉宾:全国律师协会民委会婚姻家庭论坛副主任、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贾明军律师;
本会秘书长杨晓林律师担任主持人;
会前明确主题、研讨会上有书面研讨大纲,参会人员积极发言、讨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香港律师与北京律师关于婚姻家庭法律问题的研讨沙龙
协会秘书处大力协助,协会网站发布通知报名;
郝惠珍副会长主持了本次沙龙研讨活动;
2011年8月19日在朝阳律师协会会议室举办;
香港“叶永青,稀达莲律师行”创始合伙人的叶永青律师围绕其专著《香港离婚实务概说》与到会律师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发放了相关内容的详细资料。
叶永青律师还介绍了香港离婚的程序及审判制度,涵盖:管辖,婚姻破裂理由的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原则、子女抚养制度、夫妻离婚后赡养制度以及香港的家事调解制度等。
律协等四十多名律师、学者、记者、法学院学生参加研讨会,并与叶永青律师就两地家事法的诸多差别进行长达2小时的充分交流。
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委员会对本次沙龙研讨活动给予了大力支持。
七、积极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积极参加协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会”活动,7位委员先后参加多次排练;5位委员参加最后的汇报演出。
主任、副主任委员按时参加协会召开的相关会议,全面落实协会统一部署的工作。
鼓励部分委员积极参加兄弟研究会的业务交流活动。
鼓励部分委员积极参加北京市律协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业务交流活动。王良钢、杨晓林等委员在北京市律协的相关专业委员会中发挥了骨干积极作用。
八、明年拟开展的工作
研讨重点:围绕婚姻家庭、医疗侵权两个既定的课题方向,重点打造民事业务研究品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内容及其发布后引起的广泛的社会影响情况,结合民事业务研究会人才积累状况,酝酿、组织召集有关《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业务研讨和交流活动。
广泛联络医疗机构和医疗管理部门,召集举办有关“医疗侵权纠纷业务”的业务交流活动。
预计本会明年面向协会全体会员重大业务研讨活动3次以上。
根据活动需要,本会会员内部会议和活动安排为5次。
九、结束语
3-11月,召开5次全体委员会议,全体会议同期均召集主任联席会议,并穿插了若干聚餐、联谊活动;
进行多次内部及面向全体协会会员的业务研讨活动,其中通过协会秘书处协助、通过协会网站召集举办重点业务研讨活动2次,参加研讨的协会律师150余人次;
已建立组织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工作制度;
已建立研究会联络通讯网络,并创办了本研究会刊物;
本会工作得到协会各位领导、特别是主管郝慧珍副会长以及协会秘书处的大力支持;
兄弟研究会对本会工作诸多交流、配合,衷心感谢,并期望多多联手。
研究会秘书长主编刊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