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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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业务研究会和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究会成功举办“《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讲座

信息来源:诉讼业务研究会    2015-01-14

 

2015年1月10日下午,争议解决业务研究会和行政与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研究会特邀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管委会主任胡忠义律师,为朝阳区律师举办了一场“《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理解与适用”讲座。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张峥出席,共五十余名律师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在朝阳区律师协会会议室举行。胡忠义律师分别从以下十六个方面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进行解读:(一)修改立法的目的,突出法院中立地位;(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解决立案难;(三)对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四)扩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五)完善管辖制度;(六)完善诉讼人参与制度;(七)完善证据制度;(八)完善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叉的处理;(九)完善行政案件的判决形式;(十)增加简易程序;(十一)调整相关期间、期限、审限;(十二)明确审判程序中的规定;(十三)在诉讼和执行中,加大对工作人员的监督制度;(十四)完善审判监督程序,加强检察院的监督;(十五)行政诉讼中参照民事诉讼法;(十六)删除第九章侵权赔偿责任。胡忠义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进行了深入剖析、逐条解读,同时还从法理方面、实务方面对律师在实务工作中遇到此类问题应注意的关键点。

本次讲座,增进了广大律师对《行政诉讼法》修正案的理解和适用,增强了参会律师办理此类案件的业务能力,会后大家纷纷表示从本次讲座中获益匪浅。讲座结束后,张峥会长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感谢胡忠义律师所做的内容丰富、务实的法律解读讲座,并对所在律师提出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执业水平的厚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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