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律师行业流转税与
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培训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鉴于2012年下半年,北京市对律师事务所征税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同时对律师个人所得税征收作了相应的调整。为使本区各律师事务所能够较好地掌握营改增后的税收政策,朝阳律协财务委员会决定对全区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二次有关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培训讲座。
讲座拟聘请北京中崇信会计师事务所戴琼副所长给予讲解。
现将第一次讲座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 2013年12月17日上午9时至12时
二、讲座地点: 另行通知 (根据报名人数确定)
三、讲座内容:最新政策下律师行业流转税与个人所得税缴纳
四、参加人员:1、各所主任或主管财务的合伙人;
2、各所财务主管或会计;
五、报名方式:敬请有意参加培训的律师或财务人员,在2013年12月12日17时前,将与会人员的姓名、性别、手机、律所名称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财务委员会邮箱:cyqlsxhcwwyh@163.com。
各所有问题需要主讲人在现场解答,请将问题在报名时一并以邮件方式反馈给财务委员会,E-mail地址同上。
朝阳区律协财务委员会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