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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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律师协会商事与经济业务研究会举办“《破产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主题讲座的报名通知

信息来源:商事与经济业务研究会    2013-11-26

朝阳区律师协会商事与经济业务研究会

举办“《破产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主题讲座的报名通知

 

各位律师:

为进一步提升朝阳区律师的执业水准,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交流,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商事与经济业务研究会拟举办“《破产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主题讲座。

会议主题:

《破产法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主讲嘉宾:

周昌浩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张春光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曹 琳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会议人数规模:40人

会议时间:2013年12月2日(星期一)下午14:00时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88号院甲1号(302路辛庄总站向南50米路西)

报名须知:

请拟参会律师于2013年11月30日24:00前将参会人员姓名、所属律师事务所、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webberzheng@163.com,收到邮件后,出席会议的确认信息将以邮件的形式回复。

联系人:郑传锴 13681393881

欢迎各位律师同仁前来参会!

朝阳律师协会商事与经济业务研究会

201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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