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一)北京市内转入(原党组织有“党员E先锋”系统)
(二)北京市内转入(原党组织无“党员E先锋”系统)
(三)北京市外转入(原党组织有“全国线上转接”系统)
(四)北京市外转入(原党组织无“全国线上转接”系统)
(五)不需接转党组织关系的两种情况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一)北京市内转出(转入党组织有“党员E先锋”系统)
(二)北京市内转出(转入党组织无“党员E先锋”系统)
(三)北京市外转出(转入党组织有“全国线上转接”系统)
(四)北京市外转出(转入党组织无“全国线上转接”系统)
一、党组织关系转入
(一)北京市内转入(原党组织有“党员E先锋”系统)
1、提出申请
原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转出操作。
2、提交相关信息
将《党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同意接收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发送至zzgx@bcla.org.cn。以“律所名+姓名+转入”为邮件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党组织关系转入”。
3、党委审核
党委审核信息无误后,将回复邮件告知下一步流程。
预备党员需携带党员档案,到律师行业党委进行现场审核。
4、支部报到
党员到转入党组织报到,转入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系统上确认报到,党组织关系即完成转入。
(二)北京市内转入(原党组织无“党员E先锋”系统)
1、开具介绍信
请根据要求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内容为“由中共XXX支部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全称)去中共XXX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全称)。介绍信上需写明编号、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等信息,确保印章清晰可见。
2、提出申请
由拟转入律所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操作(系统中选择“转接申请—市外转入【线下转接(县处级以上领导)】。
3、提交相关信息
将原党组织开出的介绍信扫描件、《党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同意接收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发送至zzgx@bcla.org.cn。以“律所名+姓名+转入”为邮件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党组织关系转入”。
4、党委审核
党委审核信息无误后,将回复邮件告知下一步流程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预备党员需携带党员档案,到律师行业党委进行现场审核。
5、支部报到
党委在介绍信回执联处盖章。领取方式可选快递或自取,如选快递请在邮件中写明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
党员到转入党组织报到,转入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系统上确认报到,党组织关系即完成转入。
(三)北京市外转入(原党组织有“全国线上转接”系统)
1、提出申请
原党组织在“全国线上转接”系统进行转出操作。
在系统中需录入接收党组织名称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组织编码:“011100018888”。
2、提交相关信息
将《党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同意接收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党员档案材料证明》扫描件(附件3)发送至zzgx@bcla.org.cn,以“律所名+姓名+转入”为邮件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党组织关系转入”。
3、党委审核
党委审核信息无误后,将回复邮件告知下一步流程。
预备党员需携带党员档案,到律师行业党委进行现场审核。
4、支部报到
党员到转入党组织报到,转入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系统上确认报到,党组织关系即完成转入。
(四)北京市外转入(原党组织无“全国线上转接”系统)
1、开具介绍信
请根据要求开具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内容为“由中共XXX支部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全称)去中共XXX律师事务所支部委员会(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下属基层党组织全称)。介绍信上需写明编号、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等信息,确保印章清晰可见。
2、提出申请
由拟转入律所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操作(系统中选择“转接申请—市外转入【线下转接(县处级以上领导)】。
3、提交相关信息
将原党组织开出的介绍信扫描件、《党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同意接收承诺书》扫描件(附件2)、《党员档案材料证明》扫描件(附件3)发送至zzgx@bcla.org.cn。以“律所名+姓名+转入”为邮件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党组织关系转入”。
4、党委审核
党委审核信息无误后,将回复邮件告知下一步流程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预备党员需携带党员档案,到律师行业党委进行现场审核。
5、支部报到
党委在介绍信回执联处盖章。领取方式可选快递或自取,如选快递请在邮件中写明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
党员到转入党组织报到,转入党组织在“党员E先锋”系统上确认报到,党组织关系即完成转入。
(五)不需接转党组织关系的两种情况
1、兼职人员
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党委出具证明信,证明该同志为中共(正式、预备)党员,系本单位在职人员,按时交纳党费,定期过党组织生活,并注明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盖党委章)
由所在律所出具证明信。证明该同志将在本律所办理兼职律师手续,并注明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盖律所公章)
2、退休人员
由所在律所出具证明信,证明该同志将在本律所注册,并注明性别、籍贯、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盖律所公章)。同时携带退休证原件,提交复印件(盖支部章)。
二、党组织关系转出
(一)北京市内转出(转入党组织有“党员E先锋”系统)
1、提出申请
向所在律所党组织提出转出申请,党费交至转出当月(详情见《交纳党费须知》,需将党费交纳相关文件邮寄或送至党委)。
支部负责人在“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操作(系统中选择“转接申请—市内转接内部调动)。
2、提交相关信息
将《同意转出函》扫描件(附件4)发送邮件至zzgx@bcla.org.cn,以“律所名+姓名+转出”为邮件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党组织关系转出”。
3、党委审核
党委审核通过后,办理转出。
(二)北京市内转出(转入党组织无“党员E先锋”系统)
1、提出申请
向所在律所党组织提出转出申请,党费交至转出当月(详情见交纳党费须知,需将党费交纳相关文件邮寄或送至党委)。
由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操作(系统中选择“转接申请—转出市外【线下转接(县处级以上领导)】
2、提交相关信息
将《同意转出函》扫描件(附件4)发送邮件至zzgx@bcla.org.cn,以“律所名+姓名+转出”为邮件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党组织关系转出”。写明开具介绍信的抬头及目标支部全称。
3、党委审核
党委审核通过后,办理转出。
介绍信领取方式可选快递或自取,如选快递请在邮件中写明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
4、邮寄回执
党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7天内,将回执联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zzgx@bcla.org.cn,并将介绍信回执联原件邮寄或送至党委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19号商业楼202
党委办公室(收) 电话 010-85856687
(三)北京市外转出(转入党组织有“全国线上转接”系统)
1、提出申请
向所在律所党组织提出转出申请,党费交至转出当月(详情见缴纳党费须知,需将党费交纳相关文件邮寄或送至党委)。
由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操作(系统中选择“转接申请—转出市外【全国线上转接】。
接收单位需录入有组织关系转接权的党委全称以及12位组织编码。
2、提交相关信息
将《同意转出函》扫描件(附件4)发送邮件至zzgx@bcla.org.cn,以“律所名+姓名+转出”为邮件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党组织关系转出”。
3、党委审核
党委审核通过后,办理转出。
(四)北京市外转出(转入党组织无“全国线上转接”系统)
1、提出申请
向所在律所党组织提出转出申请,党费交至转出当月(详情见缴纳党费须知,需将党费交纳相关文件邮寄或送至党委)。
由党组织负责人在“党员E先锋”系统进行操作(系统中选择“转接申请—转出市外【线下转接(县处级以上领导)】
2、提交相关信息
将《同意转出函》扫描件(附件4)发送邮件至zzgx@bcla.org.cn,以“律所名+姓名+转出”为邮件名称,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党组织关系转出”。写明开具介绍信的抬头及目标支部全称。
3、党委审核
党委审核通过后,办理转出。
介绍信领取方式可选快递或自取,如选快递请在邮件中写明邮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
4、邮寄回执
党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7天内,将回执联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zzgx@bcla.org.cn,并将介绍信回执联原件邮寄或送至党委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19号商业楼202
党委办公室(收) 电话 010-85856687
相 关 信 息
党委全称“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12位党组织编码011100018888
党委会根据相关规定核查党员相关材料,如需补充或说明请予以配合。
联系电话:010-85856687、010-85858381
办公/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19号商业楼202 党委办公室
党员E先锋系统网址:https://e.bjdj.gov.cn
技术支持电话:83423508
附件:1、《党员情况汇总表》
2、《同意接收承诺书》
3、《党员档案材料证明》
4、《同意转出函》
相关附件:
1.附件1:党员情况汇总表.xlsx
2.附件2:党员档案材料证明.docx
3.附件3:同意接收承诺书.doc
4.附件4:同意转出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