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组织:
请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多种渠道,组织本党组织党员学习收看,并于11月12日上午10点前将宣传情况(宣传平台、宣传时间)及组织学习收看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发至cylxdb@163.com 邮箱;并于11月13日前《榜样3》宣传和学习情况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cylxdb@163.com邮箱。
联系人:宁贺 85837901 陈光 85857037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18年11月9日
附件:
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组织部
关于认真做《好榜样3》专题节目
学习收看宣传工作的通知
区委各主管工委:
按照中央、市委有关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组织学习《榜样3》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内容,采取集中观看、座谈交流、撰写观后感和学习体会等形式开展学习。该节目将于11月9日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晚间8点档首播,11月10日晚9点30分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CCTV-13)重播,并于11月11日上午9点、11月12日下午3点30分、11月13日下午3点30分在朝阳有线数字801频道播出。同时在共产党员网(www.12371.cn),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专用频道,共产党员、朝阳党建、朝阳组工等微信公众号集中展播。共产党员网首页将提供《榜样3》专题节目下载。
为落实好《通知》精神,请协调本系统媒体平台,对《榜样3》节目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多种渠道,组织本系统党员干部学习收看。请将本系统媒体平台宣传情况(宣传平台、宣传时间)及组织学习收看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1月12日上午11时前将本系统媒体平台宣传情况、11月14日前《榜样3》宣传和学习情况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送区委组织部党员教育管理科内网邮箱(dangguan)。
联系人:刘 洋 65099484
朝阳区委组织部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