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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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小知识 | 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

信息来源: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06-18

   1940年1月,为了驳斥国民党顽固派的反共叫嚣,回答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毛泽东发表《新民主主义论》。在这之前,他还写了《〈共产党人〉发刊词》、《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等重要理论著作。这些著作科学地分析了中国的社会性质,中国革命的历史特点和中国革命发展的基本规律;说明中国革命必须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两者要衔接起来;批判了混淆两个革命阶段任务的“毕其功于一役”的观点和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谬论;指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实质即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大众的、反帝反封建的革命;规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纲领;总结了统一战线、武装斗争和党的建设三个战胜敌人的主要法宝;进一步阐明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革命道路。这些著作表明党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路线和相应的一整套具体政策已经形成了完整的体系,标志着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实践相结合的毛泽东思想的进一步发展。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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