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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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小知识 | 中央指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是实行区域自治

信息来源: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08-29

开栏语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波澜壮阔,学习宣传党的历史任重道远。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特此开通党史专栏,带领大家梳理党史大事件,重温党的奋斗历程,加强律师们对于党史的了解。


1945年10月


   1945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就内蒙古工作的基本方针问题向晋察冀中央局和晋绥分局发出指示,指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区域自治。首先从各旗开始,争取时间,放手发动与组织蒙人的地方自治运动,建立自治政府。”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学说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这个政策,符合中国各民族关系的情况,对于实现各民族一律平等、促进民族团结,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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