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新闻与活动

党史小知识 | 中共代表团和中共中央南方局迁往南京

信息来源: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09-14

1946年5月


   1946年5月3日,中共代表团和中共中央南方局在周恩来率领下迁往南京,中共中央南方局改称中共中央南京局,与中共代表团合一,对外称中共代表团,对内是南京局。中共中央南方局自1939年1月16日成立到撤离重庆,在党中央正确领导下,高举抗日、民主两大旗帜,在险恶的政治环境下坚持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近8年,为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事业建立了不朽功勋。中共代表团主要任务是来渝参加政协会议,并为落实政协决议与国民党进行系列谈判。中共代表团、南方局撤离后,吴玉章继续以中共代表团驻渝联络代表和中共四川省委书记的公开身份驻重庆。


   (来源:重庆日报)



手机扫一扫
打开微信扫一扫,通过手机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