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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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小知识 | 中共中央加强城市工作

信息来源: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律师行业委员会    2021-08-05

1944年6月


   1944年6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市工作的指示。中央认为:“不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不能驱逐日寇出中国。不争取在日寇压迫下的千百万劳动群众与市民群众,瓦解伪军伪组织,并准备武装起义,不能配合军队占领大城市与交通要道。过去人们以为从大城市与交通要道驱逐日寇的任务,似乎只有国民党才能胜任,现在必须改变此种观点,认为有些只有依靠我党才能胜任,依靠国民党是无望的”。中央要求各中央局、各区党委“必须把城市工作与根据地工作作为自己同等重要的两大任务。而负起准备夺取所属一切在中小城市与交通要道的责任来”。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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