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注册资本:要选择“变更合伙协议流程”以及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要与书面材料、网上申请一致,每个合伙人都要有出资。)
(二)按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本所经过合伙人会议决议变更律师事务所住所、合伙人后,应在合伙人做出决议十五日内到区司法局备案;
(三)律所住所变更:在“首都之窗”下载承诺书文本盖章后即可办理,方便有效。
(四)组织形式变更:变更组织形式过程中负责人无法变更。组织形式变更需要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的出资额和出资比例要与书面材料、网上申请一致。
(五)合伙人入退伙:入(退)伙律师需要作为申请人签字,但是拟入伙的律师尚未入伙,不要在合伙决议中签字;拟退伙的合伙人仍为合伙人,需要在合伙决议中签字。
(六)撤回简易派驻:需要首都之窗网上上传后,同时将一份申请书原件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五号朝阳区司法局行政审批科,或送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07室。业务办理完成由北京市司法局盖章后再返回给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