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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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信息来源:朝阳律协    2022-05-21

   北京市律师行业人数多、规模大,律师业务领域广、执业活动区域大、人员流动性强,全面做好律师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艰任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指导全市律师行业依法、科学、有序做好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律师行业安全稳定,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主动担当履责

   (一)全市律师行业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5月5日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完整、全面认识党中央确定的疫情防控方针政策,深刻把握做好首都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毫不动摇坚持“动态清零”总方针;从严从紧落实好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和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市区两级律师行业党组织、律师协会要认真履行行业责任,及时传达上级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指导律师行业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统筹做好律师行业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自觉响应党和政府号召,主动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和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三)各律师事务所要清醒认识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认真履行单位责任,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用心用情做好管理服务工作,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最大限度地避免发生疫情。

   (四)广大律师和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高度关注疫情动态,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落实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属地管理,筑牢守护安全健康的坚固防线。


   二、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的作用

   (五)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在律师行业坚决迅速贯彻落实。注重为律师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疫情防控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尤其要注重听取律师行业的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律师行业生存、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最大程度地减少和降低疫情防控对律师行业的影响。

   (六)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动员组织律师事务所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协助开展群众工作,不信谣、不传谣;注重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引导律师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建议,通过合理途径反映。

   (七)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和发生疫情感染的律师,采取务实、贴心的举措,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关心关怀律师行业发展,及时出台扶持律师行业发展的配套措施,让律师行业感受到组织的温暖、行业的温情。及时反映宣传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凝聚起律师行业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御疫情的强大正能量。


   三、认真落实主体责任

   (八)积极履行对本单位办公场所和所管人员的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时刻关注疫情动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督促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疫苗接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疫情应急预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流调溯源,全力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妥善处置,坚决避免疫情扩散。

   (九)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开会和布置工作,鼓励律师和工作人员“两点一线”工作生活;倡导律师尽可能线上办公、居家办公。

   (十)主动加强疫情风险排查。律师或工作人员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类似症状表现的,应要求其及时报告并进行核酸检测,携带核酸阴性证明再返岗。凡有病例发生地返京人员,如有确诊、无症状感染、密接、次密接、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情形,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属地报告。如接疾控部门通知已关联疫情的,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属地报告并按要求采取措施。

   (十一)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会议、研讨会、培训等活动管理,提倡以视频形式举办。严格落实相关审批和纪律要求,严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京参会;会议期间实行闭环管理。

   (十二)知晓并严格落实有关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做到:封控区“足不出户”;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非必要不出门”,如需出门,应全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N95/KN95);防范区内人员尽量做到“两点一线”。

   (十三)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疫情讯息通报、人员联系沟通、涉疫情信息收集工作网络,确保疫情动态及时传达、覆盖全员,确保所管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动态清。

   (十四)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要求,科学安排到岗人员,做好工作自查,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十五)提前研判目的地疫情,合理安排律师和工作人员外出,最大程度地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十六)监督指导律师依法依规代理涉及疫情案件,维护国家、社会利益及当事人合法权益,防止出现借涉疫情案件恶意炒作发生负面舆情或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十七)对为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服务的人员,严格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做到责任明确、权责清晰。


   四、加强工作场所疫情防控

   (十八)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日常做好场所、设施、用品的消毒消杀和通风工作。贮存备足口罩、消毒液、洗手液、一次性手套、消毒纸巾、温度计、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最大程度地满足律师及工作人员到岗办公的防疫需求。

   (十九)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做好场所环境、配套设施、办公用品、个人物品的消毒消杀工作,每天定时开展全面消毒和定点消杀,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二十)加强公共区域通风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提倡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健康行为。

   (二十一)对进入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人员严格执行“戴口罩、测温、验码、登记”等措施,确保办公场所安全开放、健康运营。处在封控区、管控区的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属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和指引。

   (二十二)加强安全防护,尽可能采取分散办公、网络办公方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点对点闭环管理,非特殊情况不去人员聚集等高风险场所。

   (二十三)加强垃圾管理,配置公用垃圾回收清运设施,及时做好垃圾分类、清洁、清理工作,定期对垃圾回收设施消毒处理,妥善处理废弃口罩。

   (二十四)在办公场所发现人员有发热等疑似症状的,应劝诫其前往就医;有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次密切接触人员的,第一时间隔离、第一时间报告,并配合卫生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五、加强个人疫情防控

   (二十五)律师和工作人员要提高疫情防控意识,牢固树立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用公筷、分餐制、保持一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等健康生活方式。

   (二十六)坚决做好人物同防。密切关注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和进口食品检疫信息。取快递时,尽可能与快递员减少面对面接触。如需当面签收,请与派送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取件时戴好口罩、一次性手套。快递外包装尽量不带入室内,尽量就地拆封,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二十七)落实“非必要不出京、不出境”要求,尽量不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出差、旅居、探亲。对确有需求的,严格落实“谁申请、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严格落实离(返)京核酸检测、健康观察等各项防控措施。

   (二十八)返京人员在持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的基础上,需在抵京后按要求再进行核酸检测。返京后要加强自身健康监测,积极协助、配合、服从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调查、取样、检测、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

   (二十九)乘坐出租车、高铁动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需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遵守安全秩序和防疫管理要求。


   六、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疫情防控

   (三十)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当好党委政府参谋助手,积极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积极参与公共应急事件处置。

   (三十一)发挥专业法律领域特长,积极主动研究与疫情相关专业领域法律问题,为有关单位、部门及人民群众提供法律参考。

   (三十二)积极解读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解决社区(村)涉疫人员管控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

   (三十三)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主动参与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主动下沉社区做志愿者,主动协助开展核酸检测、维持检测秩序等工作。 (文章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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