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2日,第四届朝阳区律师协会召开第二次理事会。区司法局副局长、区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曹宏出席会议,区律师协会理事参加会议,监事长、副监事长、秘书长及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区律师协会会长刘光超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协会机构设置调整方案、《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专门工作委员会与业务研究会工作规则》、《第四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业务研究会主任、副主任选举办法》,通报了会长班子分工及第一季度相关工作安排。

曹宏副局长表示:希望新一届律师协会开好局、迈好步,对律师行业面临的考验进行深入研究和思考并作出正确决策,带领广大朝阳律师深度融入朝阳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意识,有正确的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二是提高责任意识,强化履职责任心、保持工作热情;三是提升履职素养,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