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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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学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在律师行业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通知

信息来源:朝阳律协    2024-01-19

 

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于 2024 年 1 月 1 日 施行。为深入学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重要论述和关于“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引导广大律师自觉做热爱国家、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奋斗者,根据相关通知精神,现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核 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加强律师队伍爱国主义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强化律师队伍政治引领的现实要求,对于建设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具有重要意义。全区律师行业党组织要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听党话、跟党走,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要积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律所党组织要深刻领会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立法精神和实践要求,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与学习落实司法部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国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各级领导在北京市第十二次律师代表 大会上的讲话相结合,引导广大律师增强学习贯彻爱国主义教育法的自觉性,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把加强律师队伍爱国主义教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注重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意识形态专题教育成果相结合,与深化“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活动相结合,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推动律师队伍爱国主义教育走深走实。

三要切实做好宣传总结工作。各律所要引导本所律师在执业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特别是在涉及国家利益的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态度鲜明、行动坚决。及时总结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媒体等加强宣传。

 

各律所党组织要全面总结爱国主义教育开展情况,及时报送行业党委,发送至邮箱:zr@bcla.org.cn

 

 

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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