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
今年是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的第11年。为全面总结广大律师在“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的优秀做法、典型经验,根据市司法局通知要求,现开展朝阳律师参与“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优秀案(事)例征集活动。征集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13年至2024年,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由朝阳律师代理或参与代理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非诉案例、诉讼案例及服务事例:
(一)非诉案例。即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重大项目提供的优秀法律服务;
(二)诉讼及仲裁案例。即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相关的优秀诉讼、仲裁案件;
(三)服务事例。即在某个领域或在“一带一路”国家或区域为中国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及其他专业服务的事例。
二、报送内容
(一)内容要求。报送的案(事)例应具有典型性,紧紧围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中的热点、难点等进行选取,做到事实清楚,说理清晰,表述规范,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不得披露、散布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不得公开的信息。
(二)案例结构。报送案例内容分为案例基本信息、案例正文两部分(详见附件),具体包括案情简介、法律分析、案例点评等要素,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申报方式。律师提交的案(事)例及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案(事)例,应由律师事务所对其涉及范围与内容进行审核,并出具同意推荐函(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同意函扫描件随同案(事)例一并提交。
(四)行文格式。案例标题:使用小二号宋体加粗,段后距设为0.5行。正文:一级标题使用三号黑体加粗,序号使用汉字加顿号如:“一、”。二级标题使用三号楷体,序号使用汉字加括号如:“(一)”。三级标题使用三号仿宋,序号使用三号Times New Roman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l.”。正文使用三号仿宋,首行缩进两字符,行距为30磅。
三、工作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律师积极参与征集工作。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办公室)的律师事务所申报数量不少于1件。
请各律师事务所于2024年9月24日(星期二)16:00前将案(事)例(word文档格式)和律师事务所盖章同意函扫描件(图片或PDF格式)打包发送至邮箱zmx@bcla.org.cn,邮件标题请注明“xx律师事务所一带一路案(事)例征集”;律师事务所盖章同意函原件和案(事)例纸质版一并邮寄到朝阳律协(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19号楼2层202室,收件人:赵梦溪,电话:010-85852367)。
朝阳区律师协会
2024年9月14日
相关附件:
1.诉讼案例格式.doc
2.非诉讼案例格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