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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李彦馨律师于2025年3月10日书面提出辞去第四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会员代表及理事职务。根据《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履职规则》相关规定,理事会同意李彦馨律师辞去会员代表及理事职务,监事会已征求第十二次理事会意见后依规确认,特此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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