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所、律师:
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拟于2026年6月下旬在天津举办论坛现场活动,现就本届论坛征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和分论题
(一)主题
深化京津冀法治协同,服务“十五五”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二)分论题
1.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治需求与京津冀法治协同路径研究
2.京津冀法治协同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路径
3.京津冀法治协同服务首都圈功能定位与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构建及实践研究
4.京津冀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与数据治理法治协同机制研究
5.京津冀绿色技术创新与生态环境法治协同保护研究
6.京津冀高水平人才流动权益保障与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服务研究
7.京津冀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与监管创新研究
8.京津冀知识产权全链条协同保护机制研究
9.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承与京津冀文化遗产保护有关问题研究
10.京津冀蓄滞洪区管理协同立法与应急法治保障机制研究
二、论文征集
(一)论文要求
1.论文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论坛主题和分论题,深入开展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研究,形成有价值的研究成果。
2.论文要求未公开发表并严禁一稿多用,不得同时向本届论坛其他主办方或本市主办的其他论坛投稿。
3.每篇论文字数为8000-10000字。
4.在论文标题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和单位,并在文末用括号注明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等)。正文前要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3-5个关键词。
5.文档以“姓名+单位+题目”方式命名,采用宋体小四号Word文本,体例格式须参照《法学杂志》编辑规范要求进行排版。标题层次以“一”“(二)”“3”“(4)”规则排列,注释采用脚注,以“①②③……”标注。参考文献置于文末,以“[1][2][3]……”标注。
6.论文需经“学术不端检测”,“查重率”应在25%以内。
7.征文通过电子邮箱投稿。征文电子版请注明“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征文”字样。
8.同时提交匿名处理的论文一份。
三、征文评奖
按照论坛组委会有关要求,依据中国法学会评奖办法和有关规定,组织对区域内征集论文进行评奖。
(一)奖项设置
本届论坛获奖论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四个奖项,共评选获奖论文60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法学会各分配获奖论文名额20篇。其中,北京市法学会将评选一等奖1篇,二等奖3篇,三等奖6篇,优秀奖10篇。原则上,同一作者在论坛中只能获奖一篇。另外,北京市法学会根据论文征集组织工作和获奖情况,评选3个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二)评优标准
优秀论文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区域热点,突出实践特色,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意义,在本研究领域有一定创新,对解决学术问题或实践问题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三)奖励方式
本届论坛将为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表彰决定和获奖证书,表彰决定以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法学会文件印发,获奖证书加盖三省市法学会印章。届时邀请部分获奖论文作者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代表参加论坛现场活动并作交流发言。
四、成果转化
1.邀请中央及中国法学会、北京市相关新闻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对论坛进行宣传报道。
2.论坛获奖论文由北京市法学会择优推荐至《法学杂志》刊发,并对有价值的观点摘要编发《首都法治要报》。
3.论坛结束后,天津市法学会负责将论坛综述报送中国法学会、论坛各主办省市法学会和有关部门,供领导决策参考。
五、报送要求
请于2026年4月24日(周五)17时前将论文以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朝阳区律师协会邮箱:cg@bcla.org.cn,邮件标题统一为“第四届京津冀协同发展法治论坛(XX律所)”。
朝阳区律师协会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