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2026年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已启动招募,为切实做好我区“1+1”中国法律援助律师志愿者招募工作,以首善标准支持对口帮扶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服务地区
律师志愿者服务地为:西藏、甘肃、青海、新疆、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区。
二、招募条件
(一)律师志愿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志愿精神;
2.敬业负责,善于沟通,能理性处理矛盾纠纷,能够适应基层服务工作要求;
3.身体健康,无酗酒、嗜赌等不良嗜好:
4.熟悉法律援助法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国刑事和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等法律援助制度要求;
5.取得律师执业证,执业3年以上,具有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近3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
6.办理过刑事法律援助案件,且近3年无不合格案件;
7.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8.年龄在26周岁至48周岁之间。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优先招募:
1.中共党员;
2.熟悉西部地区少数民族语言或者与西部地区相接壤国家的语言。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募: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法违规被取消法律援助志愿者身份的。
三、律师志愿者待遇
(一)服务于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志愿服务补贴3800元(含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服务于内蒙古、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宁夏等地的律师志愿者、每人每月志愿服务补贴3300元(含办公、差旅、通讯和文印费用)。
(二)服务于西藏的律师志愿者,增加艰苦地区补贴每人每年20000元(税前):服务于甘肃、青海、新疆的律师志愿者增加艰苦地区补贴每人每年15000元(税前)。
(三)基金会为律师志愿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重大疾病保险。
(四)律师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由派出地到服务地的往返路费由基金会负责报销。
(五)律师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期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连续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结束志愿服务后,可按增加的志愿服务年限,继续享受免交律师协会会费的待遇。
(六)除上述保障律师志愿者相关待遇外,市律师协会还将对律师志愿者给予一定补贴。
四、招募程序
1.审核报名材料。律师志愿者于6月29日上午11:00前提交报名表(见附件)及身份证、律师执业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医疗保险缴费凭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219号商务楼二层202室,收件人:赵梦溪,联系电话:85852367)。
经区司法局审核后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审核后上报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审核确认。
2.体检和签订协议。经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由市律师协会统一组织体检并按要求与体检合格的志愿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书》。
3.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基金会组织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并向志愿者发送《派遣通知书》。
联 系 人:赵梦溪
联系电话:85852367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2025年6月25日
相关附件:
1.“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