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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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朝阳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集中整治阶段相关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朝阳律协    2021-10-20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北京市司法局统一工作部署,我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10月上旬开始进入到集中整治阶段,为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阶段目标

   我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坚持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对照专项治理重点,依法依规清理一批违反从业规定的人员,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执业的律师,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

   二、时间安排

   集中整治阶段为期一个半月,自10月上旬开始至11月中旬基本结束。

   三、工作举措

   (一)逐项对表,动态清零

   1.区司法局将对自查核查阶段通过自查自纠、投诉举报、联合排查等方式掌握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问题,逐项对表。建立查处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实现问题清仓见底,对新发现问题将持续整治,做到动态清零。

   2.对于已经查结但仍然投诉举报不断的问题,区司法局将配合市专项问题治理工作组做好提级复核工作。

   (二)依法依规,区别情形

   1.对查实律师、律所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区司法局将严格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对律师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的,在律师法规定范围内对其所在律所疏于管理行为及负责人应当一并依法作出处理。

   2.对查实律师、律所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业处分的,区律师协会将严格依规依纪作出处理。对二年内未被发现,超过行政处罚时效的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将视情由区律师协会报市律师协会给予行业处分,并计入律师执业档案。

   3.对律师党员作出处罚处分的,区律师行业党委将跟进作出党纪处分。

   4.对违法违规情节轻微,或经查证属实符合“自查从宽”条件,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免于行业处分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将进行约谈、督促整改,视情况下发规范执业建议书。

   5.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区司法局应当及时移送移交相关司法机关。

   (三)严明政策,规范标准

   1.区司法局将按照《关于全国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意见》(律工组[2021]8号)要求,把握好从宽从严的界限和适用情形,切实体现“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

   2.区司法局将合理兑现从宽政策,对符合“自查”情形的,依法依规依纪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3.严明从严政策,对有问题而不主动如实说明,隐瞒违法违规事实,被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查出或者被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等有关部门查出的,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将依法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四)突出重点,查处典型

   1.区司法局将按照司法部与最高院、最高检出台的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法官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有关意见要求,细化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负面清单,聚焦律师向司法人员及其近亲属行贿、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以各种方式变相搞利益输送,“围猎”司法人员等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开展整治。

   2.按照司法部与最高院、最高检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有关意见要求,专项清理法院、检察院退休、辞去公职、开除人员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或者担任律所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违规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等问题,区司法局将分门别类开展违规从业人员清理。

   3.按照司法部下发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和管理环节突出问题清理规范工作方案》和北京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区司法局将聚焦律所设立和管理工作环节,集中清理规范律师、律所发起设立或参加律师联盟以及律师行业资本进入和过度商业化等突出问题,提高律师依法执业和律所依规管理水平。

   4.集中整治期间,市司法局、市律协工作指导组将到各区,通过查阅问题清单、投诉查处台账等方式,对专项清理结果进行抽查,对案件查处情况开展评查。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将按照已公开的电话、邮箱,收集相关投诉举报,梳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等,深挖违法违纪问题,依法依纪从严处理。

   5.集中力量深挖彻查一批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集中整治工作是专项治理的重要环节,直接体现专项治理的最终成效。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认真参加集中整治工作。有关推进集中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向区专项问题治理工作组报告。

   (二)细化措施,确保效果。各律师事务所要建立整改台账,针对自查核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整改、逐项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未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按照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集中整治阶段,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关于做好律师事务所设立和管理环节突出问题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围绕律师事务所设立和管理环节突出问题清理规范的重点,做好自查整改和各项材料的上报工作。

   (三)积极配合,边整边改。集中整治阶段,将依法依规清理违反从业规定的人员,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执业的律师,各律师事务所要从大局出发,积极配合区司法局、区律师协会做好相关的清理、查处、抽查等各项工作。对于需要清理、查处的违规人员,各律师事务所要逐人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政策释明、舆情引导等相关工作,确保队伍稳定。各律师事务所要围绕集中整治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短板漏洞,细化各种管理措施,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对律师事务所的业务活动和内部事务的管理,促进律所的良性健康发展。

 

朝阳区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组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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