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
为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请按照《中共北京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督查制度>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
二、自查检查形式
自查检查以自查为主,区律师行业党委对各律所党组织进行抽查。抽查主要采取查阅计划、台账、会议记录等;检查各项规定动作落实情况,自选动作亮点特点;查看制度机制完善情况等。
三、自查检查重点
1.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开展政治轮训(主题培训)情况;实施党建带所建促队建、开展统战工作等情况。
2.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党组织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意识形态阵地管理情况。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重视督查工作。各律所党组织书记要充分认识意识形态自查检查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自查检查工作,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专人进行自查检查材料整理。请于12月5日前将自查检查报告报区律师行业党委办公室。
(二)配合抽查工作。请各区律师行业党组织围绕自查检查重点,一一对照,查漏补缺,抓好自查检查工作的落实。
朝阳区律师行业党委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