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

职能类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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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律师协会召开“《章程》及规章修改意见征集”研讨会

信息来源:行业规则工作委员会    2019-09-09

      2019年9月6日上午,朝阳区律师协会召开“区律协《章程》及规章修改意见征集”研讨会。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远捷,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正志出席会议。会议由规章委员会主任阎民主持,规章委员会副主任李茜、耿军,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林悟江、副主任孙哲丹及两个委员会部分委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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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会人员先后就《章程》及规章修订提出意见建议。王正志副会长强调要继续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在征求意见阶段,要广泛征集建议,并对建议进行科学分类、整理,做到捋得清,不遗漏;二是对于经过反复酝酿,比较成熟的制度,要及时纳入这次修订方案中来。对于尚需通过实践进一步发展的制度、做法,暂不列入本次的修订方案,但可以编入修订的规划,待今后时机成熟后再出台修订方案;三是进一步充实调研组的人员,加强学习,提高“立法”技能,厘清轻重缓急,可以适用“指引”、“标准”等推动一些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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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远捷局长在讲话中指出了《章程》修订与执行的重要性,明确《章程》是区律师行业的一部根本大法,不仅是区律师行业的“宪法”,同时还具有行业自律的程序法、组织法的特点。这次修订工作要“分步走”,修订工作既要与时俱进,及时“立、改、废”,也要保证稳定性与科学性,同时还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在一些尚处于空白的领域,规章委可以大胆探索,尝试推出一些规范,适应行业发展与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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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王远捷局长和王正志副会长还分别为规章委员会副主任耿军、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孙哲丹、规章委员会秘书长许益宇,副秘书长杨威颁发了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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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委员会主任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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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委员会主任林悟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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