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朝阳区律师协会再次组织召开“《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章程》修改意见征集研讨会”,在更大范围内进一步征求对《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由朝阳区律师协会规章委员会主任阎民主持。朝阳区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正志、多家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专职律师参加会议。

会上,阎民主任介绍了《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章程》的修改背景,并通报了此前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各种方式和效果。与会人员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中关于章程的规定,结合律师执业和律所管理中遇到的现实问题,充分讨论了《章程》中“党的领导”、“律师争议内部机制解决机制”等专章设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理事会和监事会的职责、律师的权利保护和执业培训等内容,并就《章程》应当突出党的领导、体现朝阳律师特色、强调律师社会责任、加强对律师的权利保护、稳妥处理律所和律师的关系、增加国际化等内容达成了初步共识。

王正志副会长在总结发言中感谢与会人员对朝阳区律师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对《章程》修订工作的高度重视,强调要把握好《章程》修订工作的时间节点,广泛征求并深入论证意见和建议,务必使《章程》修订聚力务实,具有前瞻性、具有国际化视角,体现朝阳律师的特色和品牌。

